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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第一次确定我国社会主义巿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巿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之后,中国的巿场化改革在经济领域蓬勃开展,并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十多年来,巿场化改革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无先例可循的改革摸索中,矛盾与问题也不断凸显。在改革面临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巿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新论断无疑是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指针。为了深入理解这一论断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卓元教授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迟福林院长。
记者:经济体制改革错综复杂,此次《决定》中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可谓抓到了问题的关键。应该如何看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张卓元:关于“市场”和“政府”,我认为,凡是依靠巿场机制能够带来较高效率和效益,并且不会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都要交给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都不要干预。各个巿场主体在遵从市场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价格信号,通过技术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优胜劣汰。但是,巿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又是一条“无情的鞭子”,在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同时,也会由于其自发性、盲目性带来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来发挥作用,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迟福林:从过去3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看,改革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客观地看,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政府主导的特点仍然比较突出。尽管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在过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的情形下,已经难以为继,需要根据现实的变化适时地加以改变。
记者:《决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基础性”修改为“决定性”,这一新提法是基于怎样的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
张卓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新提法,是对二十多年来沿用的“基础性作用”这一提法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这一新提法,能够更加确切和鲜明地反映巿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支配作用,反映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
从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来看,虽然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依然存在不少体制性弊端,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方面存在政府越位和缺位现象。政府越位,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政府缺位,则弱化了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完善巿场化改革,必须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我国经济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
迟福林:从“基础论”到“决定论”,确实是我们对市场经济认识的重大深化。以往,我们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但“基础性”的表述对市场作用的界定比较模糊,尤其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定比较模糊。明确提出“决定论”,不仅仅是一个提法的改变,也不仅仅是基于经济理论提出的,而是从我国经济生活的突出矛盾与现实出发,强调经济生活领域要在市场主导下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我认为,它释放了两个重大信号:第一,坚定的市场化改革道路;第二,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行动路线。
记者:《决定》中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何看待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在改革中的作用?在这一目标取向下,政府职能改革应该遵循怎样的改革逻辑?
迟福林:理论上讲,政府“有形之手”应该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到我国,政府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着眼于实现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加大向市场放权力度的同时,要调整政府职能,一是要强化政府的中长期经济战略职能、宏观调控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三是实现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由管短期向管中长期、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管审批向管监管的转变。总之,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要使政府“有形之手”在应有的领域发挥有效的作用。
张卓元:政府职能转换到位,对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讲政府的职能:一是要搞好宏观经济调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防止大起大落,这是专属中央政府的职能;二是要加强巿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政府主要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三是要做好公共服务,这方面现在做得很不到位,需要加快推进;四是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五是保护环境和生态。
记者: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未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应该遵循怎样的改革路径?
迟福林:经济体制改革未来应是以“放权”为基本思路,以行政审批为重点,全面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的“有效作用”。也就是说,第一,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形成经济体制改革的持久动力;第二,以市场“放权”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第三,以平等竞争为原则,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第四,坚定地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张卓元:关于未来的改革路径,可在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政府对资源配置干预过多的问题;完善巿场体系,真正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解决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些歧视性规定,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本报记者 张 雁 周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