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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些改革要落实,要依托具体的行业领域、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推动政府治理和企业发展转型升级。不管是已发展多年的传统产业,还是正在破题的新兴产业,相互之间有着很强的关联性和接续性。从协鑫多年实践看,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革,有“新思路”才能让老树发新枝、新枝吐绿叶,成长出“新产业”。
财政补贴是政府扶持“新产业”的重要手段和杠杆,但往往是生产性补贴,大部分补贴推动了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有的补贴却造成产能过剩,即使是刚发展几年的光伏、风电等领域也出现过剩。对此,应转换思路,把生产性补贴转为应用性补贴,将这部分支出转到补市场、补消费、补技术创新上,就可以起到促进竞争和扩大内需的作用,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
企业作为追赶者时只要把跟随战略执行好,把别人的核心技术引进、消化,再有一些外围的自主创新就足够,但要成为领跑者就必须在主要技术上有所创新。中国经济一定程度上是政府主导的经济,追赶时有前人的轨迹可循,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成功概率较大,领跑时由于政府没有可能获得充分的信息,再“集中力量办大事”就可能出现大的差错。江苏正处在转型升级、率先发展的关键期,应争当领跑者,重视原始创新,这就要发挥发挥市场对研发方向、科技创新、路线选择、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这将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与市场对接的准确率,避免创新成果成为束之高阁的“花瓶”。
发展新产业,意味着前期投入大、准入门槛高,国有企业有资本、市场优势,民营企业有体制机制优势,应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民间投资主体与国企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球产业链竞争中增强中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海洋工程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都有很大的合作发展空间。
如何最大限度降低新产业发展的风险,国外已有比较完善的配套服务机制,比如欧美国家发展新兴产业时,首先考虑到的是在技术创新、终端应用等各个环节提供完善的融资、保险服务,尤其是保险服务,解决了企业技术创新、用户终端应用的后顾之忧。这方面国内还很欠缺,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我们准备在国内率先成立新能源保险公司,在光伏行业试点,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作者为亚洲光伏产业协会主席、协鑫(控股)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