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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坚持城乡土地同步开发原则。转变单一城镇化开发思路与方式,坚持城乡土地利用、开发的同步原则,城镇土地的开发,必须坚持与相应农村的开发相搭配进行。
首先,根据县域和周边城镇的产业特色,以及农村农产品特色、旅游文化资源特色等,在土地开发面积、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进行匹配,结对实施整体规划。
其次,在城镇开发的过程中,根据现有城区大小,与配对开发的农村人口、农产品特色及产业发展规划等,在现有城镇外围进行适度拓展。在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并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纳入社会资本的开发之中,与城镇开发同步进行。避免县域城镇化的盲目性,也避免农村社区化、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对于土地的不合理使用。
再次,通过与城镇配对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使农村规划、环境治理、房屋建设等工程的资金问题得到解决,村庄社区化得以实现,实现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实现集群居住,加速城镇化过程。解决了农村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完善了生活、精神卫生等配套服务。同时,通过社会资本对城乡的同步开发,县、镇的城镇化进程加快,且产业功能更为科学齐全。在政府、社会资本和城镇和农村居民均能获益的情况下,各方的积极性得以全面调动,妥善解决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第三,实施以民生为本的经济质量提升之路。坚持农村与城镇发展相互结合,农业产业与现代物流、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内涵发展道路,消除二元结构,充分激发了各区域、各要素的经济发展潜能,通过县域之间整合战略资源,充分推进互动崛起,释放发展红利,真正做到谋发展,惠民生。
三、突破口径,解决资金困局,释放经济潜能
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社区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瓶颈,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均有其优势,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发展的财政负担、调动社会资本与居民的积极性等问题。地方政府的高负债率像一把悬在头顶上的利剑,威胁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而PPP模式虽追求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全程合作为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真正实现百姓、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共赢。当前,已经有很多地方开始农村社区化工作试点,以适应时代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创新发展模式,为破解改革难题、提升发展水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因农村村庄数量庞大、位置分散,仅仅依靠政府调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和服务项目于农村,很难解决资金困局,实现发展的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面对当前资金困局,只有打破各种壁垒,树立大利益观,通过城乡协同开发的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互动模式,以农民、政府、投资者互惠共赢的方式,才能突破发展的资金瓶颈,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农民共同获益,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潜能。
第一,整体原则。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应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项基本战略。而城乡的协调发展,需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前提,需大力推行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新型工业化,进一步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实现专业化、集群化、科学化发展,加大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和城镇经济的发展模式。原则有三: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运行的有效性,经验的可复制性;坚持乡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带动新型工业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百姓受惠,合作共赢的整体原则。
第二,开发模式。
首先,社会资本根据规划和相关要求,同时配对购买城镇和农村土地,用于城镇和农村社区及商业开发建设。农村社区规模大小,根据农村人口情况、宅基地分布情况等因素决定。城镇住宅和商业开发,则根据与农村配套的产业开发需求、农村社区化与城镇化程度以及城镇居民本身的住房和商业需求确定。
其次,政府根据城乡协同发展规划,同步出让城镇和农村社区化建设土地。为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政府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将农村社区周边部分建设用地以较低价格适当出让给社会资本,也可以根据其投资情况适当赠送,确保其积极性,以使这些土地用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由政府主导将土地进行整合,由社会资本投入资金,在此基础上进行住宅区、农业园区和配套生活区建设。
再次,根据农民原有住房与宅基地价值差异,在确保农民在社区中拥有相同居住条件基础上,在配对城镇开发地块中按等值甚至略高于其原有住房与宅基地价值去除社区化后拥有住房价值以外超值部分再进行住房置换,政府则以相应城乡配对开发地块土地出让金从社会资本开发主体中实行回购。农民不花钱完成了住房等值以上置换,实现了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社区化、现代化,但其土地承包关系及使用收益权利、作为农村文化精髓的家族血缘关系及其结构、农村墓地等广大农民所倚重的经济和文化基因,都得以保留和传承。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投资主体经济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效益生成。
首先,政府以结对开发出让土地的方式获得土地出让资金,并使土地出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社区化和城镇现代化的建设。一方面,对于城镇中被拓展的开发区域,政府使用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根据被征范围内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需求,实行部分回购,用于征地拆迁的房屋置换;另一方面,对于配套开发的农村社区居民,同样对其原有住房与宅基地价值去除社区住房价值以外超值部分在城镇配对地块开发中进行的房屋置换进行回购。确保社会开发资本投入的基础效益。其次,社会资本以投资方式,完成所相对应城镇和农村的住宅社区、配套基础设施以及相关产业园区建设,通过房产销售、产业链开发,在“以村带城”、“以农带商”的模式中再次实现赢利。再次,农民则可在保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房屋置换,实现房屋价值增值,同时,由于将其责任田地成块划片纳入农业的产业开发体系之中,土地集约使用效率因之大为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使一部分农民可以转移到城镇就业,一部分农民可以转变为农业工人,实现劳动就业和收入增加,其原有农业生产资料使用收益权利不变。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按照这种模式推进,势必会相对削弱政府的土地财政,但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才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依据这一发展模式,虽然短期来看,政府依靠土地出让资金的收入来源会相对减少,但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就会逐步形成政府不投入甚至获取部分财政收入,农民不花钱,农村极大发展,城镇现代化,社会资本获取收益的多赢格局。彻底解决了资金的困境,培育了城乡互动发展的动力,城乡经济发展的潜能被彻底激活。可以预言,伴随着“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建成,必将惠及千秋万代。
四、城乡发展,实现“两化三共”,建设“幸福中国”
随着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的大力推进,在广大农村就形成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整体新风貌。农民居住由分散走向集中,农业资源由分割走向集约,产能由低能走向高效,产业得到极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村道路与城镇接轨,社会服务和保障事业不断完善,农民素质得以提高并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民主政治得到全面实施。大规模的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建设,在推动农村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大中小型城市的规模,结出城乡一体化的硕果。不但有效解决了产能过剩的问题,还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带动城镇的现代化进程,为未来数十年中国经济的新一轮高速增长注入持续动力。
在全面实现战略意义上的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城乡互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之后,城乡二元结构得以突破,在战略上形成了各种经济成分有机组合、产业功能分布科学、城市与农村经济连接、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区域经济。这样,各个要素在城乡之间得以流通,可以不断促进城镇与农村的融合,有条件的区域可率先实现与大城市的对接,使县域成为联结、沟通城乡的中枢和桥梁,形成合理的村、镇一体的新型城市群。通过政策的支持、基础设施的完善等措施,在城乡的互动中,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发展和城镇配套产业及现代工业互相依托的县域经济,在人力、资本等多方面,因地制宜,实现了城镇与农村的融合发展。城乡之间、城镇与城市之间的整体联动得以实现,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得以形成,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上升到一个崭新的发展层面,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国家宏观调控提高广阔的基础空间。
“以村带城”、“以农带商”的经济发展新模式是实现“两化三共”的重要载体。新的发展模式,以土地流转、效益共生的方式解决了当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问题,着眼“三农”问题和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真正做到了提质量、强效益、惠民生,实现了广大农村的大变革、大发展,以村带镇、以镇促县、以县连城,从根本上实现了“两化”,为“三共”重要理念的形成奠定社会经济基础,全面实现“中国梦”。
“中国梦”的实现,“三共”理念的构建是重要途径。“三共”的前提是凝聚改革共识,关键是促进发展共为,目标是保障成果共享。在新的发展模式中,能够在广大农村和县域城镇形成改革发展的共识,实施各领域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格局。做到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改革,遵循人民的意愿而发展。通过确保人民利益,依靠人民群众、相信群众,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全面参与改革和发展,公平合理地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使社会在分工合作、诚实守信、各类安全有保障、充满创造活力、人人幸福满足的各种利益关系中,实现稳定有序、全面协调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新一轮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目的,是要通过广大农村,激活全局,在全社会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与运行机制,摆脱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局限,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成果。实现人人小康的“幸福中国”,最终达到“富裕中国”、“美丽中国”和“幸福中国”的有机统一,全面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从“三农”问题和内生动力的解决入手,在城乡协调、互动中实突破县域经济发展瓶颈,并进而以中部的发展带动全局发展的经济模式,正是要以广大农村为着力点,通过激发经济发展潜力,确保未来中国经济继续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彻底摆脱单向发展思维,实现科学理性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全面结合,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在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中,凝聚改革共识,推行全面发展;促进发展共为,充分依靠民心、民智、民力;坚持保障成果共享,努力建成“幸福中国”,实现伟大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