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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推进地税征管改革
钟胜
//www.workercn.cn2016-06-27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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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作为地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地税面临税源萎缩、队伍思想波动等问题,倒逼地税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征管改革,充分发挥税收征管带动全盘、影响全局的关键性作用。

  要克服畏难情绪、摈弃依赖思想。营改增后,一些地方的地税系统内部出现了两种思想倾向。一种认为地税主体税种面临阶段性缺位,以票控税的作用丧失,地税征管手段乏力,因而存有畏难情绪;另一种认为地税可以依靠国税代征部分难征税种,延续老的征管思路,存在依赖思想。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等地方税种的征管职责仍然由地税部门承担。要完成地税的各项工作任务,地税部门必须立足实际,克服畏难情绪、摈弃依赖思想,依靠自身的力量,依法依规加强征管,耕好自己的“责任田”。

  要根据现行地方税种的特点,重构和完善地税征管体制,走精细化管理之路。一是区分税种抓征管。对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实施“以证控税、以地控税”,纳税人在房管、国土等部门办理房产交易、土地出(转)让时将完税作为前置条件;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实施“先税后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交易登记(变更、过户)手续时将完税作为前置条件;对土地增值税,要狠抓预征和清算两个环节,积极推进房地产企业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的审核和核定工作;对资源税,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在采集环节加强控管,另一方面要对搅拌站、建筑施工等企业加强代扣代缴。二是区分税户抓征管。以“管好大税户、管住中税户、管紧小税户”为目标,对纳税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户实行集约化管理,以优化服务为前提,以信息采集为重点,以数据分析为着力点,确保重点税源的稳定;对中等税户实行行业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指标体系,以分析评估为重点,管控风险;对零散小户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税收定额管理,实行集中监管与委托代征相结合,推进协税护税。

  要强化征管手段,既用好“老方子”,也用好新法子。税收专管员制度取消后,不管是“征、管、查”三分离模式还是“征、评、管、查、督”五分离模式,都要求加强征管手段。营改增后,一方面要用好“老方子”,借鉴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优点,围绕全面动态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对所有管户划区分片,责任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另一方面要用好科技这一新法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涉税信息运用分析,提升信息管税的水平。把传统的有效手段和现代的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是破解当前地税征管难题的重要法宝,也是彻底变革以票控税传统模式的关键之举。

  要调整力量,对现行基层分局和机关的设立模式进行相应调整。一是调整基层分局布局。根据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量和税源情况,合理调配征管力量。要对基层分局的设置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对人均管户和工作量进行相对平衡,不同分局的收入任务也要大致平衡;或者撤并一些分局,把力量集中到税源重点分局。二是推进县(市、区)地税机关实体化。营改增后,由于没有发票管理职能,要根据需要撤销、合并县(市、区)地税机关的发票所等一些股室,推行机关实体化模式,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级抓业务、兼职责,加强征管力量。三是拓展设区市地税机关业务科室的职能。要发挥设区市地税机关业务科室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优势,让其负责重点税源的风险查找、分析,指导基层进行问题应对。

  要加大力度,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税、司法护税”的地税征管新格局。一是依托政府主导。地税征管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需要地方党政高位推动,更加需要地方政府来主导地税征管工作。二是汇聚部门合力。全面提高综合治税水平,形成多方协税的征管格局。尤其要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征管合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打通国地税两个系统的技术壁垒,实现国地税数据的全面对接,形成征管合力。三是强化司法保障。对移交至司法机关的涉税案件,司法机关要及时提供司法支持,支持地税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体现税法的刚性。(作者系鹰潭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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