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雪的收入定义哲学味道很强。在他的定义里,人的外在肉身、财产和人的主观意识是分离的,就像投资者和他所投资的企业是分离的一样。
20世纪的著名经济学家欧文·费雪在他的名著《利息理论》开头就说:“收入是一系列的事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出了一本书,书名借鉴费雪的话,叫《收入是一连串事件》。
有些人把“收入是一系列的事件”理解成,收入不是单独由哪一件事件决定的,而是由一系列的事件决定的,随事件的变化而变化。但这个理解是对费雪的误解。
费雪的“收入是一系列的事件”意思是,金钱不是收入,人们对事件的感受、体验才是收入。费雪说:“对每一个人来说,只有那些在他的经验范围内所经历的事件,才是他所直接关心的。正是这些事件——个人精神上的体验——构成了他的最后收入。”
费雪所说的“体验”,和经济学上所说的“效用”很接近但又有所不同。效用是物品带给人们的享用的单位,而体验大于效用。
例如,你这个月多领到1万元奖金,等你花这1万元钱购买消费品时,你才能得到物品带给你的效用,但即便你不花这笔钱,仅仅多领到1万元这个事件,就已经给你带来兴奋、高兴的体验了。
很明显,费雪对收入的定义和人们日常所说的“收入”是不同的。人们日常所说的收入,一般是用货币表示的。例如知乎上,“年入百万”是常见的自我描述。人们询问他人的收入,大家都明白,那是询问货币收入。在经济学界,收入一般也是指货币收入。
费雪其实也不排斥货币收入的概念。那么他给收入不同于众的定义,能给人们什么启发呢?
费雪的收入定义哲学味道很强。在他的定义里,人的外在肉身、财产和人的主观意识是分离的,就像投资者和他所投资的企业是分离的一样。
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和负债都列在左栏。会计们可能没想过资产负债表的哲学意义。它的哲学意义是,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来说,所有者权益,就是这个独立体对所有者的负债,所以它理应和其他负债并列。
同样地,在费雪的收入定义里,人们的主观意志是肉身、财产的“投资者”。如果肉身、财产所经历的事件,并没有能够化为主观意志的体验,那就不能算主观意志的收入。
费雪的收入定义,能够更加准确地描述经济活动的真相。
例如,一个正常人和一个色盲,假设这个正常人年收入10万元,而色盲年收入15万元,表面上看货币收入,是色盲收入高,但在对颜色的感受、体验上,色盲永元也无法达到正常人的程度。那么,究竟是谁的收入更高呢?
又例如,一个生下来吃穿不愁的富二代,他的货币收入是很高的,但是他的主观收入,肯定无法和李白、杜甫这样的困顿而死的伟大诗人相比。
费雪的收入定义,可以启发人们调整对世界的传统看法。
首先,不必太在意贫富差距。马化腾每年赚10亿元,他的体验也只是看到这个数字的一阵激动而已。马云曾经说过,每年赚几千万元的人最快乐。的确,几千万元基本已经达到消费的极限了。再多的钱,只是满足企业家的一种争强好胜的心理,或一种责任感。
人们常常要求对富人征税来给自己搞福利,很大程度上和妒忌心理有关。人们应该在意的,是普通老百姓的状况是否得到改善。克服对成功者的妒忌心理,减少不好的体验,是一种主观收入的提升。另一方面,经济学早就指明,让企业家充分发挥才能,有利于普通老百姓增加货币收入。
其次,在货币收入不增加的情况下,人们也可以提升收入。
例如,你原来不懂得欣赏古典音乐,买的碟片派不上用场。突然有一天你懂得欣赏了,那些音乐让你体验到壮阔、悲怆、快乐,等等,你的收入也就突然提升了。
古人早有“安贫乐道”的说法。“贫”是货币收入,“道”才是主观意志的收入。人们赚了钱,不也是用钱来买各种体验吗?像马化腾、马云那样的超级富豪用钱投资,不也是追求那所谓的“成功感”吗?有的人跟马化腾、马云偏好不同,过安贫乐道的生活,再正常不过。
人们也可以重新审视游戏产业。假如你在游戏世界中体验到各种刺激和“成功感”,那和你在现实世界中体验到这些,又有何区别呢?
我不是鼓励人们、尤其是青少年沉迷游戏。生产是体验可持续的前提,人们必须为他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来换得各种体验,所以,沉迷游戏是不对的。这里只是说,游戏实际上拓宽了人们的体验,增加了人类的收入渠道。
对于父母而言,教育小孩时,不可忽略审美教育。教导孩子独立思考、多样审美,孩子长大以后就能多出很多审美体验,在同样的收入下,孩子的主观收入会更高。
(作者系财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