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小打小闹”
目前,北方城市与南方城市相比,在城市的经济功能、消费习俗、市场供给、监管机制等方面,尚有欠缺。北方城市要持续“点亮”夜经济,一方面要借鉴南方城市的经验,另一方面要挖掘和突出自身优势,努力形成特色品牌。
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是,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吸引那些有能力供给优质夜间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主体,参与夜经济发展;鼓励那些产品与服务特色鲜明的市场主体,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扶持那些行业引领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市场主体,走品牌化发展道路,丰富夜经济供给内容,提升夜经济供给质量。
此外,北方城市夜经济发展的短板,也需要政府部门弥补。
尽管季节和气候并不是影响城市夜经济活跃度的主要因素,但是市场主体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会随季节变化调整市场供给,“制造”出北方城市夜经济“淡季”来。
对此,政府部门应通过举办节庆、会展、演艺、娱乐等夜间活动或项目,主动弥补市场主体在“淡季”的缺位,让夜间消费在一年四季都具有可持续性。要加强夜经济空间和场景营造,利用商业中心、历史文化街区、自然生态资源、文化体育场馆和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等,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形成夜经济集约化发展格局。
当政府的力量和市场主体的投入达成共识,其叠加效应将能够为北方城市夜经济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同时,城市要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着力培育特色品牌产品、服务、项目或活动。当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在积极探索夜经济特色化、品牌化,努力改变普遍存在的城市夜经济以零散的“小打小闹”为主的状况,通过对城市空间和业态的系统规划设计,推出自己的城市夜经济品牌。
城市本身就是多元化的,其发展和成功没有统一的模式,夜经济发展也需要因地制宜。
北方城市需要系统梳理和深入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和自然资源,将其转化成大众喜闻乐见的消费品或大众认知度、关注度、喜好度高的景观与项目,借助多种媒体平台和传播手段,将信息精准触达消费人群。
在消费服务环节,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要关注消费者满意度的提升,通过消费者口口相传,实现口碑传播,形成品牌效应,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吸引力,将夜经济打造成亮丽的城市名片,持续“点亮”城市的夜空。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
夜经济不仅仅是城市名片,很大程度上还代表着城市第三产业的兴旺程度。而第三产业兴旺,将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创业和就业机会,让生活在城市和为之工作的人们更加安居乐业。这既是城市的本质意义所在,更是城市发展的前进方向。
(作者系济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