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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守律师执业底线
本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5-08-25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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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引领下走过了一条曲折而辉煌的道路,中国律师事业的改革与成就折射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与完善。当前,律师队伍已成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但与此同时,律师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也无法回避。一些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紧张,虽然司法人员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律师的责任也难以推卸。国内一些关注和研究律师问题的专家学者已经注意到,近年来很多被舆论炒作的热点敏感案件,较早的如邓玉娇案、药家鑫案,近期的如唐慧案、李某某案、庆安枪案等,这些本身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之所以最终演变成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其背后或多或少都有个别律师违规,甚至违法执业的影子。

  一些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出于各种目的,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案情上,而是琢磨怎样利用媒体进行舆论造势,发起“舆论审判”向司法部门施压。一些律师无视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利用律师执业便利不负责任地向媒体泄露未公开的案情,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涉及当事人隐私。个别律师甚至不惜罔顾事实,以“真相”之名向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误导舆论。还有一些律师公然对抗司法机关,侮辱、诋毁、谩骂司法人员。不久前,公安机关查处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案,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律师的违法行为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不仅损害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有损于整个国家民族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律师工作会上,律师行业的问题已经受到了高度重视。会议向律师提出了“三个不能”,即不能不服从司法机关的正常安排,不能不服从司法人员对自己违规行为的劝阻,更不能诋毁、谩骂甚至侮辱、诽谤司法人员。同时还提出了“四条底线”,即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这一提法值得广大律师深入思考、认真体会。律师并不是一些人认为的“自由职业者”,事实上,在党和国家的整体战略布局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律师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首先,律师要把自己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和捍卫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就,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广大律师要把党的领导与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统一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主动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与实践中。

  其次,律师执业要恪守做人和职业底线。善戒者律,德高者师。道德与法律是律师执业之本,律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不能为了利益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更不能以闹庭、闹诉等方式损害司法的权威与公正,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律师还要保持好与媒体的距离。虽然信息时代,媒体的力量越来越不可小视,但是律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人不是媒体人,律师的主战场在法庭上,而不是在媒体上,所谓的“跨行业、跨区域”作战,最后只会丢了自己的领地,失了自己的本分。面对喧嚣浮躁的舆论大战,律师要保持足够的理性与智性,始终坚守法律人行事的原则和标准。

  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坚守律师执业底线,是本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对广大律师提出的基本要求,具有引领律师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根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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