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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传统村落正在大量消失。201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通过发展旅游业来保护传统村落是一种较好的方式,但也带来传统村落“变味”的尴尬。当前,如何把传统村落保护的文化逻辑与旅游业发展的经济逻辑有机统一起来,是传统村落保护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保护传统村落体现了人们对乡愁的一种眷恋。传统与现代既存在性质上的对立,又存在时间上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承载着人们的情感记忆。当下,保护传统村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反映的是人们对现代化的一种反思和对乡愁的一种眷恋。现代化虽然带来了人类物质生活的巨大进步,但也造成人际关系某种程度上的异化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再像传统社区中那么熟悉和信任,一些人甚至出现自我身份认同的迷失和安全感的缺失。同时,人与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也使人们特别怀念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传统村落。可见,传统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淡出历史舞台,它在现代社会仍有存在价值。在现代化进程中强调保护传统村落,体现了人们对乡愁的一种眷恋。
对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是特殊的现代化路径。保护传统村落,并不是要让传统村落一直停留在过去那种发展阶段,通过保护也可以走出一种现代化路径。但这种现代化路径不同于建造高楼大厦式的现代化,而是一种物态传统化、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的特殊路径。当前,发展旅游业成为保护传统村落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成为传统村落的一种特殊现代化路径。现代旅游业无论是其自身的生产方式还是为游客提供的生活方式,都是现代化的。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要求传统村落在物态方面保持传统特征,在内部功能方面实现现代化,如基础设施的改善、公共环境的美化等。实践中,正是旅游开发促进了传统村落的现代化,避免了传统村落的“空心化”。特别是一些原先凋敝的传统村落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而焕发出新的生机,表明旅游开发是保护传统村落的一种有效方式。
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要遵循文化逻辑。当前,一些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由于商业气息过浓而广受诟病,这主要是因为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业发展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同的逻辑。两者一致的地方是都强调保护传统村落物态的传统性,只有物态的传统性才能使人们与其进行精神互动,产生体验,进而记住乡愁。但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逻辑主要是文化逻辑,旨在维系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既要保护传统村落物态的传统性,更要传承和弘扬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旅游业发展的逻辑主要是经济逻辑,以经济利益为中心,有的甚至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实践中,旅游业发展的经济逻辑往往取代了传统村落保护的文化逻辑,甚至为了旅游业发展而改变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使传统村落失去了“原味”、失去了精神感召力。因此,我们要通过保护传统村落让人们记住乡愁,关键是要把文化逻辑与经济逻辑有机统一起来,按照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利用的规律来发展传统村落的旅游业。
(作者单位:中原经济区智慧旅游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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