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这一论断明确指出了城市的主体性地位,既是指导城市治理的重要理念,又为我们深刻认识文明生活方式提供了新视角。
养成文明生活方式是在养护城市这个有机体的生命。城市是人类社会共同体的空间载体,依人口情况或兴盛、或衰败,从而呈现出新陈代谢的生命特征。作为生命体,城市有自己的生命系统。人口、土地、环境、交通、建筑、资源、产业、文化等,各要素相互协作、有机交互,形成一个内在生态。因此,文明生活方式不仅关涉社会和自然环境、个人身心健康,还关涉城市的生命维系。过度消费、滥食野生动物、践踏环境、不重视公共礼仪和规则等种种不良生活方式行为,都是在破坏城市的生命系统。尤其是以高密度人口为特征的超大城市,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更加复杂。社会高度开放、人口大规模流动,使得城市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个体行为与城市的生命更加息息相关。所以,在城市社会到来的今天,每个置身其中的个体,都要从城市生命有机体的角度,审视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已大大超出个体的“私域”范畴,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要怀着对城市生命的敬畏之心,将个体行为统一到城市生命体的范畴中。
敬畏城市要从城市的主体性地位出发,善待城市、涵养城市。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意味着不能只是把城市看作满足人的需要的工具而任意索取、肆意践踏,而是要把城市也作为主体,尊重城市的生命需要,从人与城的有机互动出发,让人的需求实现与城市的健康活力相得益彰。实际上,现代社会不良生活方式的出现,和人城有机互动不够密切相关。比如,我国快速的城市化,导致熟人社会快速切换为陌生人社会,带来人与乡土伦理的分离,伦理的弱化影响人的自律,助长缺乏自我约束的生活方式;在工业化的冲击下,很多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居住、工作、游息、交通等城市功能在空间上被过度分割,特别是生活空间日益被生产空间压缩,影响人与自然关系和自身身心的调节;城市欲望的扩张,驱动产生过度功利性行为,诱发和助长不良生活方式,如过度消费、盲目攀比、掠夺与破坏资源等。因而,养成文明生活方式,要求我们重构人与城的关系,一方面,人要自我约束与规范,另一方面,要把城市作为生命有机体去涵养,涵养她的自然生态、空间设施、历史文脉,社会文明等。
通过涵养城市来推动养成文明生活方式,要遵循城市内在规律,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要把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强化对城市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并像“绣花”一样,将文明生活方式的“一针一线”,有机穿插到城市整体目标的实现中,让人的品位与城市的品质同频共振。要从人与城市共生出发,遵循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相融”,改进城市规划思路,注重从功能融合角度规划城市空间,完善城市网络结构,畅通城市毛细血管,为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创造良好空间条件。要着力提升城市的情感“温度”,强化城市人文关怀,加强社区营造,让栖息于此的人与人连接成具有密切联系的有机共同体,为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强化养成文明生活方式的动力。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精神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