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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一部日记的价值,与评判其他作品不同,关键看它是不是为自己而写。是有心传世,还是毫不避讳地与自己谈话,让日记总是游走在真实与失真之间。
从“结绳记事”起,就算有了日记,“记事”是为了拒绝遗忘。陆游的《老学庵笔记》,提到“黄鲁直有日记,谓之家乘,至宜州犹不辍书”,黄庭坚那时把日记称为“家乘”,这可视为私人日记之始。日记与回忆录不同,它是一种个人的、私密的文体,所以评判一部日记的价值,与评判其他作品不同,关键看它是不是为自己而写。是有心传世,还是毫不避讳地与自己谈话,让日记总是游走在真实与失真之间。
研究鲁迅日记的人很多,读过一篇文章,说的就是鲁迅日记中1932年1月31日为何空白一事,包括此后5天,鲁迅也只写了“失记”二字。原来“一·二八”事变后,日本兵四处搜捕抗日志士,鲁迅为避难住进了内山书店。这几天他的感觉肯定尴尬,日本人在侵略,但自己不得不和日本人生活在一起。他当时甚至不好意思告诉任何朋友,直到外间传出“鲁迅失踪”的消息,他才出面解释。鲁迅在另一篇谈文人尺牍的文章中感叹道“害得名人连写日记和信也不敢随随便便”,确属有感而发。
按说日记是隐秘的私人文本,可毫无顾忌地面对自己的灵魂,随心所欲地述说。真正的日记作者,内心深处都隐匿着一种孤独感,才会有自我倾诉的欲望。这种自闭的文体,本不期望与他人对话,所以写作者意识不到读者的存在,才是正常状态。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有亲友或公众这些可能的“读者”在场,使写作者一旦诉诸文字,就会有刻意修饰的意识。
日记文本,一直存这种悖论,它的价值在于隔绝与外界的交流,人对自己的秘密有言说冲动,所谓秘密或隐私,就是指它对外的不可言说性。但文字本身又有交流属性,一旦白纸黑字记下来了,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窥视自己的证据。所以,真诚的日记作者,肯定会在抗拒交流和警惕读者这种矛盾心态中挣扎。
鲁迅对此也有过认知:“一个人言行,总有一部分愿意别人知道,或者不妨给别人知道,但有一部分则不然”,然而人的脾气“又偏爱知道别人不肯给人知道的一部分”。 日记作者心目中可能的读者,往往决定了日记被修饰的方向。
可以说,中国流传出来许多现当代名人日记,多数都是变异的日记,也就是说写时就有“立此存照”的想法。如胡适日记,一般被看作研究中国近现代文化史的一部重要文献,他曾与美国的韦莲司小姐有过一段浓烈的感情生活,但日记中多一笔带过,有过非常谨慎的选择。《吴宓日记》也很著名,他在日记中明确言:“使吾之日记,无不可为人见者,且当有永久之价值”,一旦有了“无不为人见者”的念头,日记的隐私性自然会打折扣。
如果一个日记写作者,意识到读者的存在,就会使自己的心态发生变化。尤其当他开始用读者眼光,来检查自己的文字时,日记这种文本便有了一种表演属性。托尔斯泰对此有过很深的疑虑,当他向18岁的姑娘索菲娅求婚后,他首先是为日记感到了焦虑,他写道:“我不能为自己一个人写日记了。我觉得、我相信,不久我就会不再会有属于一个人的秘密,她将看我写的一切。”果然,他的预感成了现实,他后来写道:“这个本子里写的几乎全是谎言——虚伪。一想到她此刻就在我身后看我写的东西,或者她可能趁我不在时看我的东西,就减少了、破坏了我的真实性”。为了保存自己的日记的真实,他把日记甚至藏在长靴里。
他年轻的妻子,当然无法明白为何不让她看日记,常常哭闹。托尔斯泰愤怒道: “我把我的所有都交出来了:我的财产和作品。难道我想把日记留给自己,也不行吗?……如果你还再折磨我,我就出走,我就出走!”果然,80多岁的托尔斯泰在发现妻子又在偷偷找他日记时,终于愤怒地离家出走了。连托尔斯泰也是如此,可以想见,要写下并不变异的、完全真实的日记,是多么艰难。
这位文豪,为捍卫自己日记的尊严,最终病逝在一个小火车站上。
(作者系北京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