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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之极:明代北京营建中的物料采办
王毓蔺//www.workercn.cn2014-07-09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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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京翼翼,四方之极”的明代北京城,是中国近古以来最大规模的都城营造范例,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这座宏大的古代城市是如何营建的,其营建物料来自何方,如何输运至京,采办经费如何筹措等等,曾是很多热爱北京历史文化的人士感兴趣的问题。

  明代北京营建物料采办品类及过程

  明代北京营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贯穿了北京作为明代都城之确立、营建、展拓、巩固、维护等一系列进程。在此期间,为上述营建采办物料活动经年不息,“其事目繁琐,征索纷纭。最巨且难者,曰采木。岁造最大者,……曰烧造。”(《明史·食货志》)此外,又有采石、烧灰、取土、取办颜料、金箔等各项杂料之举。

  皇木采办。明代将营建北京的采办木料名为“皇木”。其采办过程异常艰难,大致分为勘察、采伐、运解、贮用等环节。永宣时期的采伐区域主要靠近河流,嘉靖以后,“近水无复峻干”,须入“深山穷谷、人迹不到之处”勘寻大木,艰难万倍。嘉靖时,郧阳府光化县知县率众于大巴山深处找寻良材,有“采采皇木,入此幽谷,求之未得,于焉踯躅”之叹(竹溪县《嘉靖采皇木摩崖石刻》)。在川贵湖广等采办地,因木料规格巨大且路程险远,运解十分艰巨,督木官员曾把其分为“四起”(开山垫路、运到外水、运至川楚大河、起运至京),以便查给经费。期间“开山垫路”,“搭桥找厢”,渡险越涧,“为功万倍”,结筏运船,出三峡、道江汉、历淮泗以输于京师,跋涉万里,备尝艰苦,始达京师诸厂交收贮用。西南大木输运至京,往往需时二至三年,故运木之费远高于木价本身,每木“官价虽一株千两,比来都下,为费何止万金。”木植抵京,勘验合格后,分贮于在京神木厂、大木厂、山西大木厂、台基厂及通湾诸厂,以供造作。

  烧造物料。烧造料件主要有(黑、白)城砖、斧刃、券砖、苏州细料方砖(金砖)、板瓦及琉璃砖瓦、构件等数十种。其烧办过程大致分为烧造、勘验、运解、贮用等环节。尤以苏州细料方砖烧制最为苛繁,其制坯繁细,焙烧费时,用工物料之靡费,无以复加。常“取一而费四五”,承办窑户多竭产破家,逃亡者相继。嘉靖初工部郎中张问之督砖苏州,“历陈烧造艰辛,绘图以进,上嘉之,增定砖价,窑民获安。”运解时陆运多以车输或人负;大量河路砖料则由北上之官、民、粮等船只,给票顺带至京交割。各地输京之砖料及在京烧造之砖瓦、琉璃等料件收贮于在京砖厂并发运至工所使用。

  石料。明代北京营建的石料主要有汉白玉、花斑石、青砂石、紫石等石材。石料采办艰辛异常,主要分为勘察、开塘、运解、贮用等环节。勘察即确定石料材质,开塘即遣派匠作高手开采石料的过程。天启间皇极殿营建正殷,即差工部郎中吴炳赴浚县,同时开“天、地、玄、黄及白祀五塘”,开取花斑石料。(河南浚县《象山天启六年皇极殿采石摩崖题刻》)运解时陆运多择冬季路面坚滑时以轮车或旱船载之。旱船以大木特制,专用承载大型石料。嘉靖时运三殿中道阶石,“派顺天等八府民夫二万,造旱船拽运。每里掘一井以浇旱船、资渴饮。”水运主要将采自徐州、浚县之花斑石自产地粗磨后沿漕河运至通州张家湾花斑石厂收放贮用。

  采办地域的空间变化与方式变迁

  皇木采办方式变迁与采办地域调整。皇木采办先后演变为官办(派采、榷采、进献、督采)与“召商采办”(召买、召办)两种采办方式。官办采木盛于永宣时期,多由朝廷派官参与或委官督办;“召商采办”在嘉万朝占主导地位,由官方主导采办木植之经费,依据商人承担任务之不等分配银钱,充分调动商人采办木植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采办效率,并减轻了对采木地方的骚扰。在召办形式下,官府与木商订立采木“札付”,吸引了众多川贵土商、楚商、山西商人、徽商、闽浙商人等木商参与采办,但官府始终是采办的主导力量。前期采办的地域主要集中在四川、湖广、贵州、云南(以楠、杉等木为主),山西、北直(以松木为主),南直、浙江、江西、福建(以杉、竹等材为主)等地。中后期“召商采办”,采木地域主要集中在川贵湖广等地。

  烧办方式变迁与烧造地域的空间变化。其烧办方式,约略可划分为官办烧造(军卫、地方、官窑、抽分)与商办烧造(召办、召买)等两大系统。随着中后期地方烧造银征收的固定,召办烧办渐成为最重要的烧办方式。其前后烧造地域,随烧办方式的变迁,逐渐由永宣时期遍及黄淮海平原、太湖流域及长江下游江南丘陵等沿水道便利烧造地方,到嘉靖中期以后烧造基本上集中在以临清为中心的城砖烧造、以苏州为中心的金砖烧造、以京师琉璃厂为中心的琉璃烧造等数处烧造中心。

  石料产地及采办方式变迁。石料主要采自京郊三山(马鞍山、牛栏山、石经山)、大石窝及怀柔石厂等地;花斑石主要取自徐州、浚县、丰润、三河、遵化等地。嘉靖以前多遣军夫采办,隆万以后地方民夫采办渐多,且有“召商采买”之举,石料开采也渐集中在京郊大石窝及徐州、浚县等地。

  营建物料采办与明代社会变迁

  采办与明代社会动员。明代皇木采办区域扩展至此前历代中央王朝采木所未至之建昌、天全六番、播州等地区,大批采木军夫深入当地,与夷人及土官共同采办,多有商品交换和诸多交流。采木地域范围的扩张,一方面显示了中央政府对险远或羁縻地区控制能力的加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拉开了当地开发之序幕。永乐至成化间遍及黄淮海平原及太湖流域各处地方及卫所,上自府州县官吏或卫所指挥等,下至里甲粮长、军民夫匠,皆集中于沿河水道有窑处所烧造以供京师营建,每砖刻写铭文,层层追责,可谓严苛,亦可见其时社会动员能力之强大。

  采办与环境变迁。明代皇木采办,常“取一而伐十”,永乐间采伐楠杉大木,近山水次即有;在长期扫荡式采伐后,中后期采办,“山童木遁”,大木罕求,宫殿梁柱,不得已用帮攒之法。频繁巨量之采伐并加以惊人之损耗,对林木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此外,京郊大规模采石烧灰,二百余年不曾停歇,除陵寝禁山外,河道淤塞、山体崩塌,西山林木,砍伐几空,对北京地区的环境破坏是巨大的。

  采办方式变迁与明代赋役制度变革。前期物料采办,征调军民夫匠,皆属强制劳役,成化以后,班匠、夫役应役渐有纳银代役之趋势;嘉万以来,一条鞭法渐行,采木、烧造地方多将该项杂役固定为采木银或烧造银摊入丁田赋上交,由官府雇募或“召商采办”。中后期物料采办中“召商”、雇募制广泛盛行。这些都表明明代中后期以来,整个社会经济日渐发展、劳动者自主性得到提高、商品经济日趋活跃的事实。

  采办经费筹措与嘉万以来的中央财政危机。正德以降,巨额的物料采办费用已越来越被转嫁于采办地方。皇木采办方面,作为最主要采木地域的川贵湖广等省,成为首当其冲的采办经费摊派大省。而这些大规模采办,往往是在突发的宫殿火毁之后匆忙布置下来的。在协济、动支内帑之外,乃不得不有开纳、献助、加派等各色名目繁多的杂项收入之创设。这些临时创设之杂色收入,往往事毕之后,势不能革,既加重了民间之负担,又导致了原有财政税收体制的进一步紊乱和衰落。

  采办与漕运。皇木、砖料及花斑石等物料,多赖漕河输京。豪商多凭运解皇木之借口,所过挟私逃税,征夫派驿;而漕河砖料强制无偿顺带之法,一应北上船只,皆须于临清等地候带砖料,既占仓容,往返又稽迟刁难,商民漕船,困苦不堪,这种无偿输运之劳役,对明代漕运制度破坏很大。

  采办与明代建筑材料变革。元明以前的中国建筑,基本以土、木为主材,元代以降,地面建筑使用砖石渐多,而中国古代建筑中大规模使用砖石之趋势,在明代北京营建中得到了极大体现。持续大规模的营建烧造,不仅为北京营建提供了充足的烧造料件,亦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间建筑使用砖瓦灰料之趋势。从地方府州县之官署、城垣到卫所之城堡,从世家豪门到中等之家的作室起屋,大规模使用砖瓦灰料的现象比比皆是,掀起了中国近古以来建筑材料变革的序幕,从某种程度上或可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标志。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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