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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在我国属于事业单位管理,为突出公益性,绝大多数靠财政拨款维持营运。而从中央到地方,每一级政府都建设、营运数量庞大的各类文创单位,单靠政府财政资金必然捉襟见肘、杯水车薪。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创产品开发,努力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对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作出部署,为文化创意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结合我国的当下实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开发,要充分用好财政的“杠杆”作用,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汲水效应”,以竞争性扶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文创产品开发上来,从而让社会资本撬动和激活文创产品开发。
实际上,我国文化文物单位拥有大量的稀缺资源,但由于财政、机制等原因,生存状态堪忧,有的或接近于闭馆状态,或不敢运营,有的甚至关门谢客,一如“捧着金饭碗要饭”。究其原因,这与我国对文创产品扶持投入方式有着密切关系。政府并非没有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大投入,而是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各级财政资金大多以低效率的方式投入给了一些国有文创单位,而极具成长性的民营企业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扶持,一些政策甚至对社会资本设计了准入门槛,从而失去了市场活力。二是实行“撒胡椒面”“普惠式”扶持政策,使得本来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更加“捉襟见肘”。每年大量的财政资金按照国家级、省市县级,以行政手段的办法平均分配给文创单位,出现“吃大锅饭”的现象。
公益性与经营性并不是天然的一对矛盾体。事实上,国外不少博物馆等文创单位靠令人“脑洞大开”的“创意经济”,实现了经营性与公益性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据资料显示,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近年的文化产品年均销售收入都超过了1亿美元,高于门票收入。而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调研结果,我国70%以上的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年均销售额不足500万元。
文创产品在国外可以很好地实现公益性与经营性共生共荣,那么,是不是到了我国就 “南橘北枳”“水土不服”了呢?其实不然,据故宫博物院透露,截至2015年年底,故宫博物院共计研发文化创意产品8683种,其中在2013年—2015年期间,已累计1273种。与此同时,故宫的文创产品销售额也从2013年的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近10亿元。
为更好地让社会资本激活文创产品的开发利用,须从以下方面着力。首先,转变思维方式,激活文创产品开发的社会力量。文创产品开发并不需要政府全部包办,给予民营文创企业和国有文创单位同等待遇可能效果更好。其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创产品开发市场准入制度,降低社会资本进入文创产品开发的门槛。例如:鼓励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等;允许国有文创单位引进民营资本甚至是外资,成立合资公司经营、研发文创产品,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股,从而提升国有文创单位的效率和活力。第三,以补贴、奖励、免税、出口退税等财税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创产品开发项目。实施财税政策时需注意几个原则:一是竞争性扶持原则。不基于效率的扶持,就是变相的“奖懒罚勤”“奖劣罚优”;二是遵守公平原则,保证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合理性、合法性。三是聚焦原则,财税政策必须集中用于突破重点难点。第四,完善立法、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对文创单位进行公益性捐赠等。(作者为崇左市江州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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