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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星璀璨的近代江西法律人才
龚汝富//www.workercn.cn2013-11-11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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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不仅是江西人民引以为豪的人文评价,也是科举时代区域人才繁盛的现实写照。长期以来,有种流行的观点想当然地以为,江西古代文明灿烂,近代则衰颓不堪。其实不然。近代中国废除科举、崇尚新学,中国人民在艰难困苦中探寻民族振兴之路,江西地区仍以人才辈出的骄人业绩,积极谱写了中华文明复兴的重彩华章。以近代江西法律人才为例,其光芒丝毫不逊于先人,在近代中国法制发展中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赣籍法律人才之盛,堪称藏龙卧虎、群星璀璨。

  西学东渐,法政教育开新风。江西近代法律人才成长之路始于清末,不少人借助留学日本法政专业的文化桥梁,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清末民初这样的江西籍法政学子很多,风气盛极一时。这些法政学子回国后,不仅活跃在民初政法舞台上,而且他们创办的江西法政讲习所、江西省立法政专门学校、江西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等法律教育机构,培养了近4000名法政人才,为江西地方司法建设奠定了人才基础。继留日法政高潮之后,江西赴欧美留学法律者也是前赴后继,法律人才群体蔚为大观,仅获得法学博士者便有10多人。这些杰出的法律人才在民国时期的立法、司法、行政、外交、教育等各方面,均展现出令人瞩目的才干,发挥着引领先锋的积极作用。

  建章立制,民主法治立根基。近代江西法律人对民主法治的贡献,首先表现在积极参与立法和司法的建章立制方面,他们对完善立法充满热情。其次,近代江西法律人对于完善地方司法体制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再次,在推行地方法治过程中,法律人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积极参与其中,显示了法律人在推行民主法治进程的积极作用和良好信誉。

  为民请命,辨奸惩恶称英雄。在近代江西法律人才中,最为江西人民引以为傲的人物,莫过于梅汝璈大法官。他在东京国际法庭上发奸擿伏,表现出惊人的睿智果敢,堪为国际法官的典范。其实,为民族求独立,为苍生谋幸福,一直是近代江西法律人的神圣担当。比如,复旦大学教授、律师潘震亚长期为我们党工作,积极营救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在重庆“校场口事件”中,与史良律师一同出任义务律师,与国民党反动派作坚决斗争。报人兼律师王造时在血雨腥风的政治环境中,敢为自由民主鼓与呼,在“七君子事件”之后,仍然未泯追求自由民主的理想,成为与国民党独裁统治作殊死斗争的法律勇士。这些可歌可泣的近代江西法律人,以自己的满腔热血书写了红色律师的高尚品格,他们在国内风云变幻的政治舞台上,与梅汝璈大法官一样,缔造了不朽的历史功勋。

  追思怀远,不忘先人。在江西这片神奇灵动的土地上,曾经拥有如此强盛的法律人才阵容,尽管他们立场观点不尽相同,但他们的人生过往已成功融入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和法制演进中,成为法律历史的一部分。走在继往开来的当下,仰望法律星空,应该为群星璀璨的昨天而喝彩,为充满希望的未来而奋进。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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