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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办法》中出现的“按需培养”、“从严控制”等字眼也意味着教育部通过审批的方式控制流量、限制容量,第二学士学位的申请设点比较困难。
在去年4月份出炉的2012年度新增的第二学士学位点批复结果中,教育部只同意了长春师范学院、河南理工大学两所高校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等6所高校申请增设的10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均未通过审核。
在专业的容量上,《办法》规定,“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因为被绑得较紧,一些地方开始另辟蹊径,通过其他方式突围。
2012年8月,福建省公布了《2012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其中规定:“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可以查验。”一些修读双学位的福建考生这才发现,他们在校期间除本专业外修读的另一个专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并无注册信息。他们无法以第二专业报考岗位。
这场风波的开端,是福建省的“双学位”制度探索。2009年2月,福建省出台《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凡愿意修读双学位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并免试入学,学制一般为两年。
“这实际上玩了一个‘借壳生蛋’的文字游戏”,卢晓东告诉记者,虽然名字还叫作“双学位”,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种在校本科生为主体的“双学位”已经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了。因为无论是修业时间、课程设计、课时数、管理方式,都是按照第二学士学位来进行设置的。
但是,按照《意见》要求,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规模由教育部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并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高等学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位”。然而以“双学位”教育之名,福建省就可以根据本省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今年(2009)全省高校计划接收2万毕业生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其中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各1万人”。
尽管初衷很好,但很显然,要突破这“一张纸”和“一个章”的鸿沟并没有那么容易。到了毕业证书那一关就有了“李逵”和“李鬼”之别。这种“双学位”毕业生最后由校方颁发《某某学校第二学位证书》和《某某学校第二专业证书》,并在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本省范围内承认学历、学位。可是,一旦到了外省,福建的“地方粮票”就失效了。
现在看来,尽管当时福建省双学位的探索,并未冲破束缚在第二学士学位身上的政策障碍,但这次改革暴露出的问题,充分显现出了高校对于自主设置与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自主权的需求。
正是在此背景下,鉴于高等教育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市场的需求,业界评价,关于高校设置与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放权改革,将为处于“鸡肋”境地的第二学士学位改革破题。
对于取消高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处长武世兴介绍,今年高校第二学士学位申请将完全纳入备案管理,只要学校依法合规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就予以备案。
有研究者表示,搭上行政审批权下放和管办评分离大潮的“顺风车”,第二学士学位将迎来了自由生长的“最好时代”。
政府做减法,市场做加法
取消高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之后,学校如何用好自主权?
杨宗仁的调查显示,8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虽然涵盖9个学科门类,但工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类就占67.9%。绝大多数专业和普通本科专业重合,而且专业布点数和所占比例均很大,这些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上已日趋饱和。
“学校第二学位发展应该追求差异化,而不应仰热门专业的鼻息”,在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高蓓蕾看来,第二学位一直追着“热门”跑,只会让当前的就业难雪上加霜。
高蓓蕾建议:“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学科基础,对现有的专业资源进行挖掘和重组,设立具有跨学科性质的专业,这将会成为审批权取消后,第二学士学位的生长点”,高蓓蕾介绍,目前南京理工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专业招收具有工科基础的本科生,经过两年的法律学习,成为工学和法学的“双料”人才。“这样培养出的毕业生因在工作岗位上的适用性强,受到用人单位哄抢。”
在专业设置上,跟着市场走,“重应用、轻基础”跟当时的国情有关,卢晓东认为,松绑之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设置不再有禁区。他说:“主修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关系应该像‘榫卯’。理论上讲,一个主修专业,天然地就应该衍生出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这是高等教育的教育结构决定的,而不是教育部决定的。
他建议,应该把第二学士学位的“审批权”交给市场。在市场机制中,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宏观适度发展仅取决于学生的选择,即选择人数多,就发展;选择人数少,就停办。高校通过经验的积累和对市场力量的把握能力的增强,使得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可以随时开始,随时停止。个人对自我投资的重视客观上有助于不断调节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适度发展规模的内在机制的形成。
除了专业的设置,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制度也需要“因时而动、因势而动”。
第二学士学位要换“新酒”,管理办法却还是“旧瓶”。这是改革难以推进的主要原因。第二学士学位办学所依据的《办法》从1987年诞生就没有修订过。“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旧文件来指导市场经济时代的学位改革,能有多少现实意义?”卢晓东说,“教育部虽然把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权力放给了学校,但涉及教育定位、专业设置管理、招生和教育组织模式的一系列管理规则还是依循旧制,第二学士学位发展要求新求发展,必须突破这一障碍。”
“政府在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上要学会做减法,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卢晓东建议,可以考虑取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生均均教育拨款,让学费在市场上自由定价。“没有国家拨款的‘裸奔’并不意味第二学士学位重新退回野蛮生长的状态,恰恰相反,国家拨款的终止使得政府对财政经费使用效率的追求消解了,也使得个人对自有资金使用的自由得到充分尊重。”行政力量退居二线,市场调节给予了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灵活性,这是卢晓东眼中第二学士学位最好的状态。
“拆掉围墙和篱笆”,这是卢晓东给第二学士学位增强活力开出的药方。《办法》对第二学士学位的招录方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需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其中考试考核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的主要基础课程。“在时间成本上,第二学士学位本来就高于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再层层设槛会更加降低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的积极性。”卢晓东思考的是,学校可否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科特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考试?
高蓓蕾则建议,放权之后,也许可以尝试将第二学士学位过渡到一种新型双学位制度。在她看来,这种新型双学位与现在的双学位制度不同,介于第二学士学位与当下的双学位之间。比如,南京理工大学现在开设的招收具有工科基础本科生的知识产权专业,学生不用本科毕业后再报考,而是可以在本科阶段采取“3+2”的培养模式,前三年学工科,后两年学法律,出来之后即能授予工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双学士。原本的“毕业后再学”变成了“同时学”,缩短了学制,省下了时间成本,可以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
当然,市场做加法并不意味着第二学士学位完全由市场说了算。研究者普遍表示,政府做减法,也不是完全甩手不管,仍需要在大方向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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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并不是人们常说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而是大学本科后教育。双学位与辅修都是在本科阶段通过申请进行修读,不涉及考试选拔,而第二学士学位不仅要通过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还要求报考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对修业年限和学制也有明确要求(脱产2~3年)。
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开始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等同于研究生学历”。
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规模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目前,全国36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大部分为应用类热门专业,物理学、化学等基础学科没有列入布点计划。其中,专业布点数排名靠前的专业分别是:工商管理43个,国际经济与贸易22个,法学22个,工程管理16个,软件工程22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