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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性地改变现代战争模式,“先发制人”诱惑增加,“擦枪走火”的概率和升级的可能性增大
与传统军事手段相比,武装无人机具有多种优势,包括更高的存活率、更长的续航和工作时间以及更强的重力加速度忍受能力,因此可以取代人类从事诸多危险任务。此外,无人机还具有精确的打击能力,攻击效率远超传统的军事打击方式。
武装无人机可以从数千公里外发起远距离攻击,迅速实施小规模“外科手术式”打击行动。这不仅使作战人员能进一步远离战场上的致命威胁,而且还可以摆脱后勤补给给战争深度和广度所施加的限制。对决策者来说,这种作战方式也不需要考虑太多的战前动员和准备工作。精确快速打击能力,使武装无人机甚至可以在对手做出反应之前就结束战斗。此外,与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比,武装无人机的小规模杀伤力也使得它更容易在实战中应用,因为不会引起大到无法承受的政治或道德后果。
随着武装无人机实施打击任务的有效性不断得到实践检验证实,美国正逐渐将其纳入正式的战争领域,摒弃出动地面部队的作战方式。2011年利比亚战争中,美军就曾部署MQ—9“收获者”无人机来追杀卡扎菲政权的高级官员。2013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向国会寻求对叙利亚动武授权时,国会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通过的授权决议明确禁止地面部队参战。尽管该计划最终由于俄罗斯提出“化学武器换和平”的方案而被暂时搁置,但它明确地表达出一个信号:美军未来的作战模式将主要依赖空中打击能力。
美国《2001财年弗洛伊德·D·斯宾塞国防授权法》曾对国防部提出两项要求:到2010年,实施纵深打击的飞机中,无人机应达到1/3;到2015年,陆军作战装备中的无人系统应达到1/3。因此,未来战争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倾向于彻底的无人化。2012年初,美国最新武装无人机X—47B,成功完成地面和舰载测试,完全依赖计算机,在没有任何人员在场或远程指挥、操作的情况下,实现在航空母舰上的起降。毫无疑问,这必将大大增强美国实施对外干涉的能力,而且可以摆脱占领一个国家后必须承担维护地区秩序和稳定的责任。
武装无人机对战争模式的改变,还在于使可能陷入武装冲突的双方面临更大的军事压力。武装无人机具备高敏度侦察能力和快速反应打击能力,比常规武器更能抓住稍纵即逝的进攻机会。“先发制人”战略的诱惑会急剧增加,因为掌握先机的第一波攻击会迅速摧毁对手的反击能力。如此,面对威胁的一方也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这大大增加了各方误判形势的几率。由于感受到对方可能实施“先发制人”的压力,任何一方在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先发制人”发动防御性战争。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攻击信号,即使是错误的信号,都有可能立刻被探测到,并引起迅速而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后果。因此,武装无人机的参与可能会缩小战争的规模,但“擦枪走火”的概率急剧增大,战争迅速升级的可能性也增大。同时,这种将作战人员与战场分离的情况,改变了作战人员的心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他们实施杀戮行为的心理和道德障碍。军事打击决策可能越来越轻率,打击行为也越来越频繁。2004年以来,美国实施无人机攻击的频率大大增加,2010年突破500次,远高于历史上美军利用常规武器实施的军事干预或打击行动。
冷战后艰难形成的大国间战略平衡出现微妙波动,有可能对地缘政治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武装无人机正在瓦解当前国际政治中艰难实现的大国平衡,特别是核武器的战略平衡,这可能对地缘政治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武装无人机潜在瓦解了大国之间达成的核武器削减条约。自从核武器被发明以后,为了限制研发、部署和使用核武器,大国特别是美国和苏联以及继承苏联政治遗产的俄罗斯,达成一系列国际条约和规则。1987年美苏达成《中程导弹条约》,全面销毁双方所拥有的覆盖范围为500至5500公里的中程、短程常规导弹和核导弹。武装无人机的出现,却在理论上终止了该条约的效力,因为其不但可以携带导弹,而且作战半径完全可以覆盖5500公里。美俄在2010年达成的《新战略武器削减条约》也可能会被核武装无人机摧毁。这将彻底打破冷战以来大国间艰难实现的核战略平衡,引发新的军备竞赛,为世界和平蒙上阴影。
此外,无人机技术的不断进步甚至可能在未来带来外太空的军备竞赛。随着X—37B无人太空飞机的研发,跨大气层飞行器成为了美国“快速全球打击”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既能在卫星轨道上飞行、又能进入大气层的航空器,有能力对对手国卫星和其他航天器开展“太空军事行动”,其最高速度能达到25倍音速以上,常规军用雷达根本无法捕捉,因此也被认为是未来太空战斗机的雏形。该无人机平时部署在地面,并不违反限制外太空军事化原则,但需要时却可以立刻装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飞往太空。这对《外层空间条约》来说显然不是个好消息。因此,对于大国来说,来自太空的威胁将使传统上基于地理位置和环境的地缘政治格局面临颠覆性挑战。
事实上,大国间的战略平衡已经出现波动。在西太平洋,美军计划大规模部署无人机,以应对中国的“反介入”能力增长。可以自动实现航空母舰起降作业的X—47B无人机将美国航空母舰的作战半径扩大了数千公里。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日本也试图拿美国无人机为其“壮胆”。日本新《防卫计划大纲》确定:为应对所谓“西南诸岛”问题,引进美国的无人侦察机。针对中国无人机对钓鱼岛海域的依法巡航,安倍政府甚至夸口,允许防卫省击落任何无视日本警告的无人机。中国国防部则强硬回应称,日本击落无人机将被认定为战争行为。无论安倍政府是否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可以确定的是,大国间的权力平衡已因无人机的应用而出现微妙波动。
世界各国争相研发无人机,扩散危险加大,非国家行为体的崛起使情况更加复杂
武装无人机同样也面临技术和武器扩散问题,而这有可能引发该领域的军备竞赛。无人机的核心要素是新技术,只要存在较为发达的工业基础和工艺水平就可以制造出来,不像核武器那样严重依赖铀、钚等特殊物质,因此也更容易扩散。美国是这场武器革命的先驱者,其它国家正在奋起直追。目前世界上约有24个国家拥有武装无人机。10年前,只有美国和以色列拥有制造和使用武装无人机的能力和意愿,现在英、法、德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具备了制造武装无人机的能力。世界各国争相开发或购买无人机,必将终结美国在该技术上几近垄断的局面,同时引发该领域的军备竞赛。此外,武装无人机的体积越来越小。目前实际应用的无人机“全球鹰”长度超过15米,工作时间可达15小时,但更加小巧的飞行机器人已不是科幻小说中的事物。由美国军方资助的哈佛大学研究人员成功开发出一种和苍蝇一样大小的机器人飞行器。这种飞行器在未来非常有可能应用到战争中,更加隐秘地从事侦察与情报搜集工作,甚至完成暗杀任务。
非国家行为体的崛起致使情况更加复杂。2011年美国《纽约时报》曾援引军事分析人员的话称,美国将面临来自装备了无人机的军事对手及恐怖组织的威胁。比起传统意义上的恐怖分子,拥有武装无人机技术或设备的非国家行为体,可以更容易地对目标国家实施远距离攻击等恐怖主义活动。特别是小型和微型无人机,既可以用来精确刺杀,也可以通过运载生化或核武器来制造大规模平民伤亡。特别是,如果某些国家确实以此为目标研发相关无人机的话,这种危险将更加严重。
对国家主权、人权保护等问题构成挑战,美国对国际社会呼吁其减少平民伤亡的要求置之不理
国际学术界和舆论界关于武装无人机的争论愈演愈烈,关注点已不再集中于该武器纯粹的技术和军事意义,而是更多地转向国际法和伦理道德问题。
武装无人机的应用导致激烈的国际法争议,涉及作战主体的认定、自卫权的扩大、“先发制人”对国家主权的挑战、中情局特工身份认定等问题。尽管联合国人权和反恐特别报告曾指出,有力证据证明,美军在2004年—2008年间在巴基斯坦部落地区实施的无人机打击行为获得了巴方军事和情报部门高级官员的同意,至少是默认,但反对者认为,根据《国际人道主义干涉和人权法》,当事国军事和情报部门的首肯并不足以使美军获得在该国领土实施军事打击任务的足够法律授权。2013年5月9日,巴基斯坦白沙瓦高级法院裁定,美国无人机在巴基斯坦的非法袭击侵犯了国家主权,公然践踏基本人权以及《日内瓦公约》相关规定。2013年12月12日,美国无人机在也门袭击了一个婚礼车队,造成包括两名部落长老在内的14人死亡、22人受伤,经查其中没有任何恐怖分子嫌疑人。同年10月,巴基斯坦北瓦济里斯坦地区小学教师拉非克·莱曼带着儿子竹拜尔、女儿娜比拉出现在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雷伯恩众议院大厦的听证会现场,讲述美国无人机袭击给他们一家带来的巨大伤痛。这是美国开展无人机打击项目多年来,无辜受害者首次与美国国会议员面对面。与此同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反恐行动中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要求美国进一步公开无人机项目。在提交联大第三委员会的报告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外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等均重点讨论武装无人机导致平民伤亡问题。然而,对于联合国及有关政府组织呼吁美国说明袭击理由、标准和为减少平民伤亡所采取举措等要求,美国一概予以拒绝。
此外,战争的内涵也受到挑战。武装无人机的出现,使对方作战人员投降的可能性被彻底终结,因此战争的目的变为单纯的屠杀,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通过对决使对手失去抵抗力量或投降。
其次,战争的定义受到挑战。关于无人机攻击的国际法目前依然空白,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定哪些行动应该被视为战争行为。2013年,布鲁金斯学会彼得·辛格教授曾探讨无人机的作用、发展趋势以及对国际政治的影响,试图引起美国政府对该问题的重视,进而制定相关政策。德国多特蒙德科技大学物理学家尤尔根·奥尔特曼教授则将武装无人机的研究从道德和法律层面进一步扩大到军控领域,探讨了任由武装无人机自由研发、部署和使用,国际社会将面临的灾难性后果。美国高级军事学院陆军少校埃里克·J·基尔戈也论述了无人系统对战争的潜在影响,并指出美国应该制定更全面和综合的方法来发展无人系统。
2013年5月,奥巴马在美国国防大学发表公开讲话,阐述美国的武装无人机政策。他指出,采用常规军事手段进入他国领土进行打击恐怖分子的行动会被认为是“领土入侵”,暗示使用无人机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即不承认无人机的越境打击行为是“侵略行为”。因此,至少在目前阶段,国际社会对于如何认定无人机的“侵略”行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说,美国政府正在有意模糊武装无人机实施越境打击的国际法律争议,试图为自己的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如果具备决策能力的人工智能武器出现,将彻底挑战人类伦理与道德底线
武装无人机的应用使人工智能日渐成为战争主角,挑战了人类伦理与道德。尽管目前攻击的最终决策依然由人类做出,但在整个军事行动中人工智能承担了最主要的工作,包括情报搜集、目标筛选、作战规划等,人类逐渐沦为只需按下按钮的“局外人”。例如在“定点清除”行动中,人工智能系统可以通过卫星、电话、电脑乃至各地联网的摄像头追踪、筛选、锁定目标,最终进行远距离快速打击。事实上,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全天候监控特定地区,一旦出现可疑分子,立即自动进行识别和追踪。在获得授权指令后,武装无人机迅速出动实施猎杀任务。
一些反对者认为,机器不具备完全甄别武装人员和非武装人员的能力,更没有权力决定人的生死。尽管具备决策能力的人工智能武器在短时间内不会出现,也不会被接受,但随着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全自动化智能武器的发展趋势非常明显。如果完全自动化的智能杀人机器出现,这将彻底挑战人类的伦理底线:机器是否有权力决定人类生死?因此,武装无人机的应用从《国际人道法》角度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它不但会增加意外伤亡率,而且有可能将人类置于机器统治的恐怖中。
武装无人机已成为现代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场武器革命很可能会和核武器的发明一样,对战争本身乃至整个人类社会都造成意义深远的影响。如何应对武装无人机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已成为大国制定和实施军事和政治战略的重要因素。
(作者单位为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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