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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军委批准,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这是军队深入贯彻落实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军营文化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深入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军军营向社会开放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对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国防意识、增进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汇聚形成强国兴军的巨大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
强国必须强军,强军必先强心。国防教育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的战略之举、长远之策。习主席对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支持配合地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是军队义不容辞的责任。《办法》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积极借鉴运用实践成果和经验,充分考虑部队建设实际和军事安全需要,对军营向社会开放的内容、时机、程序和组织实施等重大问题作出了规范明确,为全军部队开展军营开放活动提供了法规遵循。
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近年来,许多部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地方组织干部群众走进军营,参观军史馆、荣誉室,体验军营生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表明,组织军营向社会开放,有利于广大干部群众零距离感受我军优良传统和作风,感受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感受官兵聚力强军、聚焦打赢的昂扬战斗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信心,增进对人民子弟兵的感情;有利于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培育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爱国拥军情怀和爱军尚武精神;也有利于增强部队官兵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催生投身强军兴军伟大实践的强大精神动力。
各级要坚决贯彻习主席和军委的决策指示,切实把组织军营向社会开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抓好《办法》贯彻落实,推动军营开放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开展。要以《办法》制定下发为契机,把展示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结合起来,把组织军营开放活动与提高部队全面建设水平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官兵视驻地为故乡、把人民当亲人,以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实际行动回报人民群众的关心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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