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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防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深化国防教育改革”,这对提升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水平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此,各级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应切实按照中央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法规和中发﹝2011﹞8号文件精神,在“思想认识、机构建设、组织实施、检查考评和制度保障”上不断加以深化改革,为开创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新局面提供强大动力。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国防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对此,必须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建设强大的国防,不仅要大力加强军队现代化防卫之盾的“硬件”建设,更要全面加强全民国防精神的“软件”建设,二者兼备,才能彰显“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威力,才能确保国家战略发展机遇期;同时还要引导各级深刻认识到,推进军队现代化“硬件”建设需要军费投入,加强全民国防精神“软件”建设也需要经费保障。因此,在推进国防教育的实践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首先要将“教育观念”化为“建设理念”,切实走开“项目化”推进的国防教育建设新路子,确保“软件”建设用“硬工程”来保障,这是深化国防教育改革的思想保证。
二是要深化机构建设。通观全国国防教育机构机制建设情况,大都设在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军地协调不衔接、上下运行不畅通的瓶颈障碍已日趋凸显,这就客观上造成工作往往只能停留在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内部循环”,不能有效地跳到“地方作战”。对此,应依据《国防教育法》第六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的法规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和省以下各级国防教育领导工作机构的体系建设。要在中共中央、国防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国家层面建立融中央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军地协调、上下对接、资源共享机制,与此同时,国家机制要合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依照《国防教育法》建立统一的、全国一盘棋的地方各级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工作机构,以形成深化和推动军民融合加强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体系,这是深化国防教育改革的组织保证。
三是要深化组织实施。通观《国防教育法》和中发﹝201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大意义以及如何组织实施、如何把握重点、如何创新方法、如何齐抓共管、如何普及全民、如何实施保障等都作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和要求。但是,反观20多年来开展国防教育的实践情况,有法不依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落实走过场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把“发文当落实、把开始当结果、把计划当成果”更是常态不改。对此,在深化国防教育改革的实践中,关键是要做好真抓实育的“硬文章”,要切实在“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检查督办、评估反馈、跟踪问效、总结提高”上下功夫,形成全闭合的工作“回路”,从而实现国防教育真正走向基层末端,深入全民心灵。
四是深化检查考评。中发﹝2011﹞8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将国防教育检查和考评情况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注重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作用,加强对落实国防教育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此,在深化国防教育检查考评中,各级国防教育领导机构要切实按照中央要求,一方面会同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开展国防教育情况的检查考评,另一方面,要切实形成制度,建立考评体系,加大对下级党委、政府开展国防教育情况的检查考评力度,按照法规要求,真检真查,并及时给予奖惩通报,同时要切实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目标管理体系。
五是深化制度保障。国防教育搞得好不好,关键看“两个”成效。一是看“激励最优秀的人才献身国防”的成效。关于这个问题,有一组数据可以告诉我们结论,即每年高考后,最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大都云集到“211”以上大学,尔后则分别被以下各等级院校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所剩“最后方阵”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才最后进入应征入伍范围;当然,另一统计数据也在显示,近年来大学生入伍比例正在上升,但是,通过调研入伍大学生的素质,显示他们其实也只是所在院校的“后续方阵”。这就是我们每年应征入伍兵员素质的基本实情,这一实情表明,我们的国防教育成效岂容乐观。二是看“曾经献身国防的人是否倍感荣耀”的成效。有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放眼看看美国的情况。以寻找在柬埔寨、越南和老挝等国家失踪的美军士兵遗骸为例,30多年来,美国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在亚洲阵亡将士的遗骸,他们不余遗力、“挖地三尺”寻找将士遗骸为什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实现“让每一个人回家”的诺言!这就是美国国防教育的“魅力”。综上所述,反思我们的实情,若要实现我们国防教育的成效,势必要从国家层面深化制度保障。建议:①立法大学生必须应征入伍。要建立军队选择大学生、而不是大学生选择军队的制度。②立法确立未来一个时间节点,考公务员必须要有从军经历。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要建立统一的法规制度保障,切实在全社会彰显“让曾献身国防的人倍感荣耀”的正能量,以“激励最优秀的人才献身国防”。(作者系江苏省委宣传部国防教育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