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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国外城市摊贩的规则化治理
尹盼秋//www.workercn.cn2012-12-1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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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上讲,各国对摊贩的管理体现出“放任-禁止-开放或有限制地开放”这样的趋势。诸多城市的摊贩治理已经步入“有限制地开放”的制度化轨道,笔者将其称之为规则化治理。

    (1)摊贩监管的空间策略。总体来看,摊贩监管在空间规制上主要有三种做法:①摊贩中心模式。这是指成立固定的设摊区域,所有摊贩持证进驻摊贩中心经营,新加坡是这种模式的代表。②设摊区域模式。它倾向于将整个城市划分为禁止设摊区、同意设摊区和“持证设摊区”,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空间策略的使用需要兼顾当局对秩序的要求和摊贩对利益的追求。也就是说,城市政府的空间策略必须尊重所谓的“自发市场”的合理性,否则会收效甚微。在洛杉矶,诸多合法设摊点空置,与此同时,却有大量流动摊贩遍布城市各个角落。

    这表明空间策略的使用要平衡政府施加的强制性秩序和自生自发的秩序。在这点上,南非德班城一个政策动向值得重视:它提出“灵活的空间限制”理念,强调“禁摊”应具体到点而非区域,其目的在于最大化确保摊贩灵活性优势。

    唯有如此,才能激发摊贩最大化自主性规则遵循。

    (2)摊贩监管的执法策略。在规则化治理阶段,城市政府执法者亦会在摊贩监管中使用诸多策略,譬如“分类监管”“重点执法”以及“先警告、后执法”,等等。这些做法被查尔斯·J·福克斯称之为“豁然论政策执行”。在政策执行中,“或然论”是相对于“决定论”而言的。决定论的特点是强调因果关系、命令控制、整齐划一和“零容忍”;而或然论则强调复杂性、个体特性、统计意义、授权一线、分类考虑,等等。

    “规则化治理”是一种尚未完成且不断演化的摊贩治理模式,它构成了未来城市摊贩治理的大趋势。那么,哪些因素推动城市政府采取规则化治理呢?总体上讲,这些因素包括:①政治民主化。这是摊贩治理走向规则化治理的前提和基础。②法治化水平。法治观念的普及,公民权利保障制度逐步健全。③规则意识。规则化治理以社会成员的规则意识为基础。④监管能力。规则化治理同城市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能力成正比。⑤包容程度。对“自发市场”以及摊贩圈子中“自发的规则体系”的尊重与包容是实现规则化治理一项关键因素。

    (孙志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公共行政评论》2012年第3期 黄茜/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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