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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如何体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www.workercn.cn2013-11-29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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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任剑涛:

  如何体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有效的政府治理”——指的就是政府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目标模式。对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有效的政府治理,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作出保障:一是对政府自身结构和功能作出合理规划,保证政府在规模、职能和作用方式上的合理性,在作为方式上的法治优先性,在发挥政府治理作用上的有效性,在提供社会服务上的公共性,在体制运转上的执行力,在行政结果上的公信力。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指的是建立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一个得到善治的社会,一方面体现为社会主体,也就是城乡居民和社会组织,能够做到道德的自我约束、行为的自我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助、日常利益的相互调节。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国家对社会组织的法治化管理、系统性规划、综合性治理、主动化引导。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指的是市场治理体系的建设。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市场依靠价格机制运行,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改革开放释放了市场的微观效能,就已经大大解放了生产力,让中国跻身世界各国经济总量前列。相对独立的市场治理体系,从正面看,是让相对健全的市场释放自主性价格机制,高效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从反面看,是限制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冲动、保证政府监管到位、克制市场机制缺陷的需要。

  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体现在两个幅度上:一是国家治理社会的能力高低,二是社会的自治能力高低。从前者看,向高走势的国家治理社会的能力,体现为国家治理社会的活而不乱。

  (摘自2013年11月24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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