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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日前发表了朱守银、柳金平、韩洁、段晋苑、邵科对河北玉田县的调研文章指出,推进规模经营已成为各地发展现代农业的共识和重点,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误区,典型表现是将农业规模经营简单理解为土地规模经营。一些地方过分、单一强调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忽视农业集约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致使农业规模经营出现偏差,效果不佳。
●集约生产、社会化服务也是规模经营。目前,农业规模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实现路径: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组织引领型规模经营;产业联结型规模经营;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不同的规模经营模式有其不同的收益和风险特点,发展的条件不尽相同;不同区域的规模经营模式有其不同的侧重点和关键点,发展的路径也不尽相同。因此,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应结合各地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农民意愿,全面把握不同类型规模经营模式的内涵,正确选择适当的规模经营路径。
●土地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各地要按照城乡居民收入均衡、经济社会目标兼顾的原则,根据土地资源禀赋、农业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一个合理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区间。
●土地流转不能过度激励。推进土地流转,必须按照中央要求,严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和流转意愿,既要积极引导,更要稳妥适当,要警惕造成更多“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当前的一些失当、过分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和做法,应该予以及时纠正。
●规模经营不能单项突进。推进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但必须适应农业发展规律,尊重农民的权利和选择,不能单项突进。要统筹考虑,建立健全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新的统分结合的规模经营。
(铭玉整理)
名词解释
普惠金融体系
普惠金融体系概念来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联合国率先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目前的金融体系并没有为社会所有的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联合国希望通过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的发展,促进这样的金融体系的建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部分第12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这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即列明了企业可以做什么领域的投资。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利用正面清单来确定覆盖的领域,而负面清单则用来圈定在这些开放领域清单上,有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的限制。这种做法也被当下不少国家采用,从而有效利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手段,在开放市场的同时,保护部分敏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