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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速览:流动僵化比阶层固化更可怕
//www.workercn.cn2014-03-03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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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改革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这个社会在各种动力下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管原来主张什么,社会纲领是什么,它总要有一些新的事物出来,对于这个部分,无论是改革开放前30年还是后30年,都是有的。另一部分就是社会当中冒出一些新的东西、新的权利,如何使其合法化,这是比较困难的。改革就是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但是一直不被承认,是几十年以后才真正承认的。我相信其他方面的变化也是这样的。其实到基层去看一看,什么做法都有。问题是哪一部分被纳入到国家的合法体系,它对未来发展的意义就一定重大。

  从这个角度看,三中全会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为这10年或者20年社会当中发生的很多新的变化上升到合法化阶段提供了很大可能性。我们应该抓住这次机会,使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些新事物、新做法获得合法地位。合法地位能够增加各方的预期,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持久性,也使已经发生的变化不会随便被逆转,所以这个阶段是很要紧的。(周其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前院长)

  激活存量民主

  所谓存量民主,指的是围绕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这一首要目标,在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性质所规定的一整套宪法法律制度基础上,充分利用既有制度优势,通过具体的体制机制和程序设计,将“沉淀的”、“文本的”制度规范用好,使制度的民主走向实践,使民主在实践中运转起来,切实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与利益,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在某种意义上,“存量民主”并不是一种政治制度的结构,而是发展和完善民主政治的一种模式。“存量民主”是相对于“渐进民主”和“增量民主”而言的。从改革侧重点来看,“渐进民主”是一种强调过程维度的改革路径,注重改革进程的循序渐进;“增量民主”则着眼于民主的结果,强调社会政治利益总量的增加。“存量民主”虽然也强调过程和结果,但更强调制度与结构,以及制度与结构的实践性;从改革方式上讲,存量民主路径,并不排斥渐进民主和增量民主,存量民主也必须与增量民主相结合,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陈家刚,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流动僵化比阶层固化更可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了这么一句话,叫做“得天下英才而用之”。打个比方,你要想开展一次体育比赛,要想所有运动员都来参加比赛的话,那怎么办呢?你首先得把体育场修好。

  改革如果不能解决人才参与这个问题,永远只能是少数人的改革,是不可能真正成功的。现在,为什么说对于改革一些人不兴奋呢?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好处。这个意思就是说,现在应该创造一种局面,一种机制,让全社会的人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能够投身到改革的事业中来。不分阶层,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党员和非党员,不管是否是体制内,打破一切藩篱,继而实现一切人才都能为改革所用,这也是检验改革能不能持续下去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吴稼祥,知名学者)

  社会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

  在中国所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建设,若忽视制度的方向,而只强调制度的规范性和法律的完善性,则可能会极大地偏离治理的目标。目前的许多新修订的法规,如社会团体登记、房屋拆迁管理、救灾应急响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其规范性是足够的,但更需要站在社会组织、城市居民、非本地户籍受灾民众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让这些人和组织成为参与治理的主体。公共政策的运作模式如果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就会受质疑,其有效性常难保证。体现在治理成效上,就会出现社会组织发展不足、灾害削弱政府权威等负面的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体现了多元共治的价值理念。这一价值理念的内涵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其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

  (唐昊,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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