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工会

全总要闻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通知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

2019-03-18 15:53:29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活动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品格高尚、在平凡工作中做出不平凡贡献的优秀职工典型,充分展示一线职工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创造一流的职业素养,激励广大职工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活动主要由广泛发动、遴选典型、公开发布、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各地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职工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推动“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班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引导广大职工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通知指出,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按照通知部署,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将综合各地推荐情况,遴选确定10名“最美职工”,于2019年“五一”前夕在北京举行发布仪式。自2014年以来,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已联合发布五届“最美职工”,推出51名先进个人和集体。

来源:新华网
编辑:尹文卓

图片新闻

全总要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

新闻排行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