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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签汽车零部件行业工资集体协议
探索“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工资集体协商新途径
中工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张锐)“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07倍,这一标准虽然不高,但有助于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更好地推行。”在全国总工会、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和北京市总工会等有关负责人,汽车零部件企业和职工代表的共同见证下,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的海纳川公司总经理与职工方首席代表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今天正式签订了《北京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这是北京市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首份工资集体协议。
据悉,这份协议将向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的110多家成员单位、3.5万名职工延伸。值得关注的是,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北京汽车零部件行业探索“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工资集体协商新途径,迈出实质性一步。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主席张波表示,这种创新性的协商,通过建立以大企业为龙头的工会联合会的方式,让产业链中的利益关系发挥作用,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对于全国类似行业有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汽车零部件企业构成复杂。以海纳川公司为例,其下属30多家企业中,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间合资企业、国有与民营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而不同企业职工的利益诉求也各不相同。
2012年9月,在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共同推动下,以北京汽车集团下属的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以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经济链为纽带的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正式成立。
海纳川公司成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验田”。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工会联合会多次到北京汽车集团及海纳川公司调研,经过十几轮的协商沟通,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确定了“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途径。
集中协商,即由行业工会联合会与海纳川公司集中协商,内容涉及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水平、伙食补贴、发薪日期及形式、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等。其代表产生、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征求意见及反馈渠道等内容均在协商覆盖企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二次确认,即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由企业工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就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内容协调沟通,完全一致的,起草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企业认可书,提交本企业职代会审议,超出标准和范围的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征求意见、职代会等民主程序,组织企业二次协商。
分别通过,即各企业分别组织召开本企业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正式的工资集体协议和企业认可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会负责人在企业认可书上签字。
属地备案,即按照管辖权限,到企业注册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同时报北京汽车零部件行业工会联合会。
“我们将充分利用本次签约带来的影响,加快完成海纳川公司所属企业的协商工作,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全覆盖。”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王涛表示,工会联合会还将针对不同工种、岗位,细化工时、工价、劳动定额标准,对协商内容进一步细化,提高工资协商的质量。特别是将推动北京奔驰、北京现代、北汽福田等整车企业,争取将组建工会并加入联合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配套整车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更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