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工会新闻-正文
廊坊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决定重奖20家和谐企业150万元
//www.workercn.cn2013-12-20 15:33:14来源: 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分享到: 更多

    本报讯(记者郭成 通讯员李亚妹)“每两年选树10家廊坊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家廊坊市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拿出150万元奖励。获廊坊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负责人享受市级劳模待遇。”12月12日,廊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关景发说:“今天召开的廊坊市政府与市总工会2013年度联席会,创新推出构建劳动和谐企业的‘尚方宝剑’。”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反映工人特别是普通工人心声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景发说,“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全市职工为新的‘八大廊坊’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准备在廊坊市AA级及其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每两年选树10家廊坊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家廊坊市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财政与市总工会各拿出75万元奖励资金,对获得廊坊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奖励10万元,获得廊坊市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必须用于企业职工素质提升、职工文化建设等。获廊坊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负责人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同时,建议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对各县(市、区)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更好地保障职工最关心的工资权益问题。经过一段时间讨论修改,最终决定将‘评选廊坊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对各县(市、区)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两个议题带到联席会上讨论。”

    经过当日召开的联席会讨论,这两个议题得到廊坊市政府全力支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工会工作,会议研究的两个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跟踪,确保落实。”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