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工会新闻-正文
“生活幸福”成劳模管理工作一项新标准
//www.workercn.cn2014-02-01 00:00:0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生活幸福”成劳模管理工作一项新标准

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将启动困难劳模救助工程

  中工网讯(记者尹雪梅 通讯员王瑞锃)“工会真是贴心人呐。年年关心、事事帮助,从来没有忘记过我们。”1月20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全国劳模达吾提·开比日收到了一份对劳模的节日祝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开展的送温暖活动中,困难劳模受到了重点关注。

  今年89岁的达吾提·开比日,从事教育工作40年,1960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现在的他患有多种慢性病,年老体弱,家庭困难。近年来,帮扶因病、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劳模已经成为自治区劳模管理的重点工作;而今年,像达吾提·开比日一样的困难劳模将得到自治区总工会更为有力的扶持,因为困难劳模救助工程被列入2014年自治区总工会将实施的五大工程之一。

  “自治区总工会将大力实施困难劳模救助工程,设立劳模专项帮扶资金,改善劳模生活条件,做到没有生活困难的劳模,让每一位劳动模范过上幸福安康生活,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模、爱护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三次委员(扩大)会议上,“改善劳模生活条件”被摆上自治区总工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让所有劳模都生活得体面幸福”成为劳模管理工作的一项新的衡量标准。

  近年来,新疆工会系统建立了劳模成长培养激励机制,引导帮助劳动模范政治上进步、技能上提高、岗位上成才,在选拔任用干部、职称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今年1月,自治区总工会对劳模节日慰问金、低收入补助金和特殊困难补助金再次提高了标准。据了解,新疆现有全国劳模387人,自治区劳模3873人。近年来,自治区总工会和各级工会先后为全国劳模发放“三金”2353万元、为自治区劳模发放“三金”2723万元。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