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www.workercn.cn2014-03-18 08:15:57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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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成都市日前发布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首次确定,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政府按技师每人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1500元,给予培训补贴。
意见明确了成都市域内企业吸纳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吸纳人员6个月内,依规开展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政府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其规定与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相关条款规定一致。
意见强调,要完善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明确了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对优秀技能人才及技能竞赛优胜者的表彰奖励政策。在待遇方面,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企业在与技工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待遇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技师(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分别按不低于大专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水平确定;对从市外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对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退休以前被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师,退休时可按其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本报记者 向晓文)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