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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向受灾职工送上慰问金
福州新闻网讯 20日,在仓山区后坂村林珠60号的外来工租住区,市城建工会副主席吴流河来到一片废墟前,将首笔3000元紧急救助金交到了因火灾失去3岁儿子的环卫工孙同为手中:“这些钱先拿去添置些生活必需品,日后有啥困难工会全包了。”
小孙是安徽人,在仓顺保洁有限公司负责浦下路一带的保洁工作。本月16日下午,一场大火将他租住木屋内的全部家当烧毁,他3岁的儿子也不幸葬身火海。这场大火还使和他一起租住的五六户共10多名环卫工人流离失所。市总工会领导得知此事后决定特事特办,由产业工会先垫付,以最快的速度将紧急救助金送到受灾环卫工手中。
目前,小孙已被安置到附近免费居住,由于受灾太重,他只能打地铺。昨日,市城建工会了解了小孙的具体情况后,现场为他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使他今后可以享受工会“两节”送温暖等重点帮扶。
据统计,去年至今,我市工会共向1113名职工发放紧急救助金91.62万元。
相关链接为确保我市职工不因临时性、突发性灾患造成生活困难,市总工会规定,凡我市工会会员,因失业、患病、子女就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因遭受水灾、火灾、风灾等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都可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紧急救助申请。对因遭灾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职工家庭,在基层工会救助基础上,视实情给予500元~2000元救助金。对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意外死亡,患急、特、重疾病导致医疗费大而使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后,可给予10000元以内的特殊救助。
今年,临时外来务工人员等需要救助的职工也纳入到我市工会救助体系中。基层工会可根据申请救助职工实际情况,对照救助标准,第一时间先行垫付实施救助,后补办手续。
紧急救助申请材料也进一步缩减,职工只要提供所在单位、所在社区开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和受灾情况证明、个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复印件等即可获得救助。办理时限缩短到一周内。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都可在规定时限内获500元到10000元的紧急救助金。职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救助申请,若基层工会不作为,可到位于市工人文化宫的市职工服务中心专窗求助。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文 俞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