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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颁发“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授予“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www.workercn.cn2014-04-29 10:46:56来源: 中工网——《黑龙江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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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颁发“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授予“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2014年4月24日)

  2013年以来,全省广大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五大规划”、“大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饱满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积极投身于龙江改革发展伟大实践,在重点工程项目竞赛、职工技能培训、龙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和抗洪抢险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工人阶级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的主人翁风采,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省总工会决定,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等45个单位颁发“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为王宗林等148名先进个人颁发“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二车间SP缸体班组等126个集体“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广大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学赶先进,创先争优,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创龙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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