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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最新修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工网讯 5月7日,杭州市总工会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最新修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处长张立解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仁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各部门、产业工会中层领导干部,市总直属事(企)业单位班子成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学习会。
张立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和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继承和创新、学习和运用的层面上,对为什么要修订、修订了什么、怎样认识新《条例》,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等,做了全面系统、深入透彻的解读。
最后,党组书记吴仁财就进一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了三点意见:一要在深入学习宣传上下功夫,用《条例》来统一思想。新《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人用人上的新要求,是全党智慧的结晶。要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选人用人的原则,在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上,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好干部的标准条件上来。今后的学习和宣传就是要把什么是好干部、为什么要进行修订,进行广泛宣传,帮助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了解和掌握。学习最终要达到,领导干部带头熟悉和遵守《条例》,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一般干部要了解和自觉监督《条例》的实施。
二要在认真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用《条例》来规范工作。学习要认真,执行要较真,违反《条例》要动真。要结合市总工会的实践,真正按照《条例》确定的原则来办事,抓好机关、产业工会和直属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首先要根据条例要求对本会原有的干部选拔培养有关制度规定进行重新修订。要对照新《条例》要求,符合精神要求的,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完善,不相符的,进行修改完善从而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其次,要按照上级的细化措施和具体要求将市总工会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改进;再次要按照要求,规范工会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操作流程。
三要在严格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用《条例》来预防问题。要按照上级特别是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使用上切实搞好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各种问题;纪检部门要积极参与监督,监督程序是否合理、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一般干部要主动参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使得《条例》在市总工会全面贯彻落实。(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