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保险
//www.workercn.cn2014-07-03 10:22:45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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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兰增干)6月份以来,我省各地气温持续走高。对于一些在户外进行作业的劳动者来说,一旦由于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中暑或受到伤害时,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呢?就此,记者采访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2012年新修订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办法》还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