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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会多措并举帮扶寒门学子
//www.workercn.cn2014-07-22 10:49:02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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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 胡 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以及城镇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工会组织一直牵挂在心。近日,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

  《通知》指出,今年的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要以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因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并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政府有关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将工会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政府培训体系,努力争取政府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补贴,并协调政府部门,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全部获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培训总人数的30%以上。同时,要加大对工会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培训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和就业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金秋助学”纳入当地政府的教育民生工程,使工会助学活动与国家助学体系相结合,保证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能够上得起学。要协助当地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助学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实现政策全覆盖。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努力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同时,要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需要继续帮扶的,坚持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帮扶。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并于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内容和帮扶标准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村)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要掌握已实现就业和需要帮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并针对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要实现全覆盖,通过扎实工作,力争使需要帮扶的对象全部实现就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要通过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模范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努力实现就业。要认真落实好工会推动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补贴政策,发挥工会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所等就业服务窗口和机构的作用,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帮助符合国家就业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培训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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