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邮箱登录  通行证登录  宽频版  网站地图

杭州运管约谈几大专车平台 提禁止私家车平台运营

//www.workercn.cn 2015-03-27 08:3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3月26日电 (记者 施佳秀)随着打车软件抢滩专车服务市场,私家车混入专车、专车司机资格审查不严等问题也频频爆出,其监管空白问题屡遭诟病。3月26日,浙江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约谈滴滴专车、神州专车等五家专车平台,提出了禁止私家车利用平台从事非法营运、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等指导意见。

  私家车被指混入专车市场
  手机上轻轻一点,输入上车地址,发出一条打车请求,几分钟后,就有一辆专车开到面前……
  2014年下半年,打车软件市场的硝烟还未散,升级的“专车”服务便火了起来,“一号专车”、“滴滴专车”、Uber(优步)等纷纷进入消费者视野。
  然而,政策的前景不明令专车市场的发展如履薄冰。据报道,此前广州市交委认定“专车”涉非法营运,将从严打击,沈阳、天津、南京、淄博等多地曾对“专车”进行整治甚至叫停。
  到底是管理部门不接受创新事物,监管太严,还是“专车”服务本身就有问题?媒体曾报道,租赁公司确实混入一些私家车进行非法营运。
  交通运输部曾表示,“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
  经过梳理,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认为,目前杭州市场上的“专车”,主要存在主体把关不够严格、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够到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主体把关不够严格方面,主要表现存在私家车参与“专车服务”,专车驾驶员背景审查不够严格,专车驾驶员缺乏系统安全驾驶培训,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不全等。
  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够到位方面,主要表现为对消费者未尽到法律风险告知义务,消费者侵权损害赔偿制及消费纠纷调解制度不够健全,不主动提供消费服务单据等。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方面,主要表现在约单的车辆和驾驶员与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不一致,专车驾驶员不文明驾驶,专车驾驶员道路不熟悉等。
  在专车的筛选上,滴滴方面现场表示,租赁公司第一道把关车辆的资质,专车平台对车辆进行二次审查,前一个步骤是否完全能排除私家车混入,目前还在进行调查。
  杭州市车管局方面表示,对租赁公司方面,相关方面已经在起草草案,将来会对租赁公司的备案证和车辆自身的备案证进行双面监管。
  12辆非法营运私家车被罚1万元 杭州运管提5条指导意见
  据了解,本次是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对“专车服务”平台企业的第13次约谈,Uber(优步)并未出席。
  此前媒体报道,Uber打车软件的出现,让消费者享受了叫车的便利,同时也让私家车车主赚到了外快,有私家车主以0元为起步价载客,因为存在重重隐患,Uber打车在海外遭遇了一连串的叫停,如法国、韩国、德国。
  现场,对于私家车通过拼车进入专车领域一事,一号专车方面称,专车的初衷是做出租车的补充出行而非替代品,因此在车辆的准入和定价上都会有原则性的要求,如价格与出租车价格做出明显区别等。对于部分起步价为0的专车,一号专车方面认为对出租车市场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他们的地位也变得尴尬,他们也不愿意损害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希望此类行为多一些监督。
  此前,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查扣了14辆以“专车”为名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并已对其中12辆各处以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方面表示,认定非法营运有以下条件:首先是车辆,如果车辆的性质是非营运以及所有权是个人的,那么该车是未经许可的车辆,此外,从事相关营运活动,包括通过现金、网络等支付方式收取营运费用,或者收取相应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些都认为是从事相关营运活动,一经查处,按照从事非法营运认定。
  然而,他们也坦言,在稽查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首先,专车外观没有明显的标志,跟私家车没有区别,现场执法过程中无法辨别哪些是私家车,哪些是租赁车辆;其次,专车确实满足了市场需求,稽查过程中遇到了乘客或驾驶员不配合的情况。
  在现场,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对专车企业提出5条指导意见,即清理存量,禁止私家车利用平台从事非法营运;严把增量,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保障消费者权益,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建立与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等。
  几家专车平台现场表示,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车辆等进行把关。(完)

编辑: 周璇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8-201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