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万里讨论过,后者表示:WTO框架下所制定的规则,包括汽车进口关税规则,中国已经履行承诺,如果未来进一步签署区域合作组织,例如中韩自贸区等,可能会进一步修改关税税率。
不知从何时开始,“今年7月1日以后,进口汽车将实施零关税”的传闻不胫而走,甚至有模有样地追溯中国入世渊源,即“我国将结束世界贸易组织(WTO)设定的15年保护期,进口关税将全面下调。”
笔者的朋友圈中,也有类似的疑问,尤其是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6月1日其,将下调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更是把“汽车进口零关税”的消息纷纷转发。其实,这既是一个误读,更是一种希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此进行了回应,我国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其中,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我国平均关税总水平从入世前的15.3%降到2010年的9.8%。
而关于汽车关税,沈丹阳也特别指出,我国对汽车进口整车和零部件降税承诺在2006年7月1日已经执行到位,汽车整车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70%-80%降至25%,汽车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从入世前的18%-65%降至10%,汽车同样不存在大幅降税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汽车关税的价格是否会一成不变?笔者曾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万里讨论过,后者表示:WTO框架下所制定的规则,包括汽车进口关税规则,中国已经履行承诺,如果未来进一步签署区域合作组织,例如中韩自贸区等,可能会进一步修改关税税率。由此来看,大规模和大范围的降低汽车进口税率,可能性不大。
抛开这次“误读”不谈,其实中国入世达成的协议中,有一个“15年”的提法,而且对我国的出口非常重要。根据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的《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第4款,中国将在2016年12月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能否认定为“市场经济地位”,直接关乎到出口产品是否构成倾销,曾经轰动一时的“中美轮胎特保案”,正是因为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实施三年惩罚性关税。当时是针对中国的最大特保案,涉及金额达22亿美元,影响中国数十万人就业。
笔者当时有幸在《财经》杂志实习,并亲历了这一选题报道,当时曾采访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两位专家,总体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国际法问题,基本的原理是:若出口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由其国内市场的价格认定;若出口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则使用“替代国价格”方法。除汽车轮胎以外,中国多次被认定出口倾销,“祸根”都由此而来。
至于能否在15年后,即2016年底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定呢?目前看来,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全球贸易海关期刊》2014年第4期曾刊载了某经济学家的文章,从《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第4款开展讨论,认为无法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一度引发许多学者提出反对意见。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张小瑜近期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也谈到:并不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政府同时也一直在努力争取,但是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重要贸易伙伴迄今仍没有正式承认。
目前我国汽车产业一直呼吁“走出去”,并希望借着“一带一路”和《中国制造2025》的东风,实现中国制造业的海外输送。但回头来看,制造业出口曾多次遭遇国际不公平待遇,只有把规则捋顺了,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同,才能更为顺利地实现目标。(中国经济网 记者黄春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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