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聚焦儿童安全座椅的系列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热烈反响,业内人士称,目前儿童安全座椅还未完全“有法可依”,所以相关部门执法存在空白。好消息是,到2016年,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推行有望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
提高意识是关键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曾发动协会两会代表,于两会期间发起了“关于上海市首先立法强制执行儿童乘员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建议”的提案,促进了强制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立法。昨天,记者致电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振民表示,当时是希望通过提案及立法,提升社会各界对儿童乘车安全的关注、转变家庭对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观念。“未满4 周岁的孩子乘坐家庭乘用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已被实实在在地写入了新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但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我们更希望它能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过,哪怕再完善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也是空。我们还是希望广大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将安全座椅视为‘必须’和‘必备’,而不是‘可有可无’的装点。”李振民说道。
执法存在着空白
记者又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对方表示,目前交警执法依据的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目前尚未列入其中,这就给实际执法带来了难度。比如,交警在路上看到有家长未用儿童安全座椅,只能善意劝导,却没有一个处罚依据和标准。
不过,也有好消息传来。去年召开的2014年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上,知情人士透露,我国首部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草案已初步拟定完成,准备提交人大进行表决。如果一切顺利,上述法规将于2016年正式实施。儿童安全座椅全国强制推行作为一条法规被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这就给“有法可依”提供了最坚强的保障。
宣传力度待加强
记者从一些妇产科医院了解到,现在新生儿出生后,医护人员没有向婴儿家长充分宣讲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必要性;同样,当地街道等政府部门在宣传力度上也有所欠缺。随着私家车普及,儿童安全座椅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儿童安全座椅一定是从小就让他坐,从医院产房出来就要将儿童放在安全座椅上,这样他容易接受,否则大了就不好教育了。”业内人士表示,从宣传、引导、推广和培养使用习惯着手,才能使儿童安全座椅的概念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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