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的汽车被李女士撞坏后在4S店维修花费38000元,李女士认为张先生维修项目不合理申请鉴定,获得法院支持,最终只赔偿16323元。日前,张先生将4S店诉至海淀法院,要求4S店赔偿过度维修的3倍修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
张先生诉称,去年1月23日,他驾车与李女士的车相撞,车子受损后在海淀区某丰田4S店维修并支付修理费合计38000元。
事后张先生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李女士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审理过程中,李女士申请鉴定机关对原告张先生的车辆维修项目的合理性进行鉴定。经鉴定,有部分维修项目不合理。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计赔偿张先生汽车维修费16323元,张先生承担鉴定费3000余元。
张先生认为,4S店在维修服务中过度维修,致使其多支出明显不合理的维修费用,因此要求被告退还,并3倍赔偿多支出的维修费,承担因此支出的鉴定费用。要求北京市海淀区某丰田汽车4S店赔偿过度维修的3倍车辆修理费7万余元、多支出的车辆维修费2万余元及车辆鉴定费3000元,共计10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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