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5月12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检验检疫局12日透露,该局近日对外发布了《天津检验检疫局关于对进口机动车实施检验结果采信的公告》,这是自天津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继发布首批支持自贸区12条检验检疫创新制度后,首个具体实施推进的检验检疫政策公告,为第三方采信这一重大检验检疫创新制度的实施提供具体路径。
该公告明确了采信商品范围为进口机动车;采用的检验标准为《进口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第三方机构按照天津局设定的表单提供相关检测项目材料。
公告规定,只要是获得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证书,许可范围为机动车检验检测,且在检测能力、场地设施等方面能符合检测工作要求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第三方采信。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报天津检验检疫局审核后,天津检验检疫局对予以采信的机构在天津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此外公告对进口机动车第三方采信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了说明。
进口机动车实行第三方结果采信后,将大大增强天津自贸区进口汽车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机动车安全项目的检验监管,有利于确保进口汽车质量安全。对进口企业而言,天津检验检疫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实施了检验结果采信的进口机动车企业降低收取品质检验费,大大节省企业成本。依照2014年天津口岸57万辆的进口汽车规模估算,全年将为企业节省费用5000万元。
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对进口机动车实施结果采信,也将有助于优化天津口岸贸易通关环境,推动天津口岸进口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天津检验检疫局已受理了三家检验检测鉴定机构的申请,现正进行审核工作,近日将公布首批第三方采信企业名单。预计本月底将正式展开进口机动车第三方采信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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