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S店修车时发现其爱车的零部件被“以修代换”,长春市民王森(化名)从此彻底改变了以往他对于4S店服务高质量、高水平的“迷信”。
私家车越来越多走入寻常百姓家,汽车4S店因品牌声誉好、使用原装配件、装修华丽、服务态度好而成为不少人购车、保养爱车的首选。但是,和王森具有类似经历的车主并不在少数,4S店在销售、保养汽车方面究竟存在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暗地出招”,车主防不胜防
2012年9月的一天,王森在驾车途中突然发现仪表盘等相关电子设备关机,遂前往一家4S店维修,被告知需更换零件。他花费近4000元在该店更换相关零件后发现4S店“以修代换”,只是在原来的线路板上进行了局部焊接修理。
家住北京的赵冬冬(化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他刚购买一年多的爱车发生故障,4S店检测认为是需要更换电瓶,后来赵冬冬发现他也被忽悠了,这次4S店玩的是“以换代修”,实际他的爱车并不需要更换电瓶。
“有的是‘以修代换’,有的是‘以换代修’,很多不了解汽车内部构造的消费者在进行汽车保养时坐在4S店的茶室里喝茶,根本不知道操作车间的情况,这就给4S店攫取不正当利益打开了方便之门。”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告诉记者,针对4S店修车、更换零件环节的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
王森告诉记者,买车后之所以选择在4S店维修保养,是因为在保修期间保养必须在4S店进行。如在其他地方保养,一旦车子出现问题,4S店就概不负责理赔。而在赵冬冬看来,4S店在车主买车前后呈现给消费者的完全是“两张脸”。
“许多4S店不守规矩增加消费者的维修成本,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4S店产生不信任感,导致车主与4S店矛盾加剧、争议不断。”赵冬冬说。
“价格虚高”,车主感觉被“绑架”
除去零件换修纠纷之外,4S店收费高也时常遭人诟病。吉林省汽车协会理事王巍说,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4S店对同一品牌的汽车配件实行全国统一定价,而车企与4S店的合同规定,不允许其到市场上购买零配件,也不允许其将原厂配售的零配件外卖。
“这就在事实上造成了车企和4S店对原厂配件的垄断,垄断就意味着高价,而在激烈的竞争中,4S店的销售利润逐渐被车企‘榨干’,因此它在维修保养方面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就不奇怪了。”王巍说。
成都某汽车生产企业的工程师刘洋(化名)向记者透露,出台“垄断”规定,汽车企业也有“苦衷”。“一方面是厂家出于对汽车安全性的考虑,因为如果放开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大量鱼龙混杂的零件将流入市场。”他说,“另外则是为了保护汽车生产企业知识产权,因为许多汽车零部件即使不由汽车生产厂家生产,也是由其设计研发。
长春市正阳街的某品牌4S店销售顾问小高承认,如今4S店在汽车保养方面对消费者的“捆绑条款”依然存在,售后的汽车在3年或6万公里的质保期内,必须在该4S店进行保养,否则之后不能在此保修。而保养所更换的机油等汽车配件自然要从4S店购买。
法规尚不健全,纠纷几时能休?
钟萍分析,因为大多数车主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加之4S店操作环节不透明,消费者的知情权很难得到保障。王巍告诉记者,对于部分纠纷案例,汽车协会能组织专家对当事车辆拆卸评估。但目前无法覆盖到所有纠纷车辆,所以仍更多依靠4S店的行业自律。
另据了解,目前我国汽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车企与4S店在经营、保养等方面的规定尚是空白,许多情况下只能依靠企业自律。
业内人士分析,汽车“三包”政策规定消费者和4S店的纠纷可以向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研究员宗守运呼吁,当前应完善对于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的第三方监督。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消费者真正享受到4S店为驾驶生活带来的便捷。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8-201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