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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今年以来,雁江区总工会深入贯彻《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省政府第261号令),坚持以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不断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为契机,以“12345”为抓手,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台阶。至目前,在全区已建会的1367个企业中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 1349 家,覆盖职工39380人,签订率达98.5%。
夯实一个基础,健全工资协商主体
雁江区总工会以组建区域、行业工会为主线,做到区内企业工会组织应建尽建,配齐配全工会人员,工会组织覆盖区内大小企业,保证了职工娘家人地位,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有了代言人,搭建了企业协商平台,健全了协商主体。
建好两支队伍,加强协商指导培训
抓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了由工会、司法、人社等部门和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及企业共60余人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了工资协商专项培训,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协商技巧、业务流程、合同文本等;抓协商代表队伍建设。加强了企业工资协商代表约120人的培训和辅导,增强企业职工协商代表的自信心和主动性,做到敢于谈、善于谈、积极谈;增强了协商代表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提升,为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健全三个机制,提供协商组织保障
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工会领导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雁江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联动机制。区委办下发了实施意见,明确三方(四家)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一个地方,一个行业实现一个领导、一套班子推进,党政一把手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第一负责人,各级工会主席作为第一责任人,全区各镇乡、街道、城区工委、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与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保持步调一致,认真组织所辖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和“集中签约”活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主抓、各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把“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重点督查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目标分值达6分。同时,此项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专项督查和人大政协的专项检查,纳入企业年检的必备条件,纳入企业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并与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挂钩,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