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职工可根据企业利润协商涨工资
//www.workercn.cn2014-09-02 08:19:28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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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以上职工提议
工会应向企业要约
职工如何提出集体协商要约?修改稿指出,职工认为需要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经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企业工会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约。
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征集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意见,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约。
国企协商现争议
政府应先行协调
修改稿特别对国企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集体协商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先行对争议事项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
供水、供电、供气、公共运输、广播通信、电视、公共卫生、医疗、教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关联企业发生停产和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损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命令,责令上述企事业单位、职工停止该项行为,恢复正常秩序。(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
编辑: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