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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实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www.workercn.cn2014-10-29 10:28:13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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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就《条例》的颁布实施,记者专访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袁周。

  记者:我们该如何理解工资集体协商?其本质是什么?

  袁周: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是职工最根本、最直接、最关注的问题,是企业管理的焦点、难点,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核心。工会抓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抓住维权的根本,牵住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牛鼻子。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下现代企业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资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劳资双赢的重要制度。坚持工资集体协商,需要认清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什么?从本质上看,工资集体协商包含三大机制制度:一是工资集体协商是劳资协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是现代企业中普遍建立起的一个劳资协商机制。其本质是通过协商机制,把企业劳资矛盾纳入法制化管理,力求形成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力求实现双维护,即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维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工资集体协商是博弈平衡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是在现代企业中形成的劳资博弈平衡机制。其本质是通过博弈平衡机制,企业经营者、劳动者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劳动报酬最大化的基础上取得最佳平衡点、共同追求点,使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三是工资集体协商是工资分配基本管理制度。在现代企业中推行中国特色的工资分配基本管理制度。其本质是坚持职工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企业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同步;坚持按劳分配与资本技术要素分配兼顾;坚持共同富裕;坚持企业工资由经营者与劳动者协商共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工资分配基本管理制度。

  记者:《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怎样的意义?

  袁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分配关系,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职工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法制化工作。2010年,省总工会与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等共同起草了贵州省《关于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当年9月转发该文。201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下发后,我们又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这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力地指导了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推动制定《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解决好职工对工资、福利待遇的合理诉求和畅通表达渠道,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在盈利持续增长的同时职工薪酬长期过低甚至拖欠克扣工资,引起职工队伍不稳定问题;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预防职工以集体停工等方式要求提高薪酬待遇,引起社会不稳定情况的发生;坚持集体协商在前,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条例》的颁布,是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大力推行《条例》实施,工会应该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

  袁周:从2011年开始,省总工会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省政府连续四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使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09年的650元提高到1250元。各市(州)党委、政府出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文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省总工会将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纳入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制定了《贵州省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同时,坚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班子成员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全省已建立了1000人的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近三年来,省总工会采取集中教学、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了轮训。各市(州)按照培训计划对本级指导员进行了轮训。

  《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贵州省总工会将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有效巩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因地因企制宜探索实践,在破解难题中继续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引向深入。(记者 金 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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