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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工敢与洋老板促膝谈“薪”
——我市外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样本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力量相对薄弱、企业工会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经营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受这些难点的影响,有的外资企业的集体合同中没有职工最关心的工资分配,职工对集体合同的认可率不高,致使集体协商缺少内在动力,无法深入,出现走过场,内容空洞,流于形式等问题。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也有一些外资企业工会积极为职工争取更多利益,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并表现出坚定的立场和态度,让职工敢与洋老板促膝谈“薪”。
【案例】1
东城区建国门街道某日资企业:
工会有异议可拒签工资协议
东城区建国门这家日资企业的工会从2008年开始提出工资集体协商,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直是全市的标杆与模范。但是今年,工会方面突然宣布拒不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说起其中原因,工会主席高鹏这样解释:“日资企业的工资结构非常复杂,今年我们是有突破,但是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工会不能签订这个协议。”
在这家500强企业的小会议室,高鹏向记者出示了今年工资集体协商的许多文件。“比如,资方说涨9%,那是一个人力资源部门加上外聘的第三方经过各种调查、评估,得出的数字。如果我们不满意,我们为什么不满意?说不出理由。在这个问题上,工会没有实力与资方进行谈判。”
高鹏解释说,从2008年开始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资方给出的工资涨幅,一直“说得过去”,因此工会没有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去年。但是,实际上从2012年开始,本企业的工资涨幅就有所下降,但是下降的不多,每年降1或0.5个百分点,也就是工资集体协议一直维持到去年的原因。
“这中间资方搞小动作,把平均涨幅从一个数字变成一个范围。比如9%,变成6-9%。工会提出过异议,但是找不出特别重要的理由反驳。并且这个范围的涨幅,也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指导线,因此对外资没有约束力。”
在工资协商的过程中,高鹏组织工会委员为职工算细账,告诉大家工资增长应如何计算。企业的工资分为月薪和奖金两部分,新的工资调整方案,不但工资增长标准低于往年,而且奖金的调整标准为2.0-2.6%。按照这个数字算下来,今年绝大多数员工的总体收入是“缩水”的。工会也提出将奖金的调整标准变化为2.2-2.6%。
实际上,在收到工会函件后,资方给出了积极的态度,将S职工标准评价的基础工资加薪率提高到了6-7%,也就是增长了0.5个百分点,但是对于奖金的增长标准则维持不变。在经过一番计算后,工会得出结论:按照这个方案,S职工标准评价的工资不但没有上涨,而且在总数上有所下降。因此工会不满意资方的工资调整方案,拒绝签订工资协议。
让人唏嘘的是,即使工会不满意,但我国有法律支持企业执行相应的行政命令,因此工资方案最终按照绝大多数职工加薪率6-7%,奖金调整标准为2.0-2.6%设定,并从5月31日开始执行。
【成效】
对于工资调整,高鹏说,协商中是按照工会所了解到的企业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的,是企业完全可以承受并且已经进行过预算的,因此并没有提出过高的要求。即便如此,资方仍然没有满足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的意见,因此为了表明资态,今年工会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但高鹏同时表示,不签订这个协议,对资方一点影响都没有。
对此,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给出建议:一是协商过程中尽量争取有力证据,如CPI值等,尽可能专业地与资方对话;二是提出的工资调整标准,既要符合实际,又要留有余地,以期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