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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难题 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2015年全省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化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情况综述
2015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按照省总十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深入实施‘五项行动’,全力打造‘五型工会’”的要求,积极推进《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省人大适时审议通过。进一步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和数据化平台,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目标任务,精准把握、戮力同心,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化集体合同制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着力推动《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条例》立法工作,作为2015年全会工作重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立法工作,近几年来已经做了许多包括资料收集、立法论证、学习先进省份经验、起草条例初稿等前期准备工作。2015年进入了关键一年,省总集体合同部积极作为,继续加强与省人大内司委的沟通,使立法工作从计划外破例纳入了2015年的立法程序。
进入立法程序后,省总集体合同部做了大量的跟进工作。一是编印了《立法参考资料》和《立法依据参考对照》两本书,并认真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二是与人大内司委一起,深入各市、州和县(市)区以及企业,在不同层面、不同界别,召开了13次调研座谈会,征求意见。三是与人大内司委共同组织省人社厅、省企联(企协)、省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召开了7次研讨会,对草案进行论证。四是以书面函调反馈的形式,向省直多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五是19次与省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一起召开协调会,逐条逐款逐句逐字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前前后后条例草案共修改了102稿,使其趋于成熟完善。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在2015年11月,由省人大内司委向省人大主任会议做了全面汇报,并于2015年11月18日在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