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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组工会,过程一波三折
“在向上级工会多次了解后,发现我们企业其实具备建立工会的资格。”该厂女工陈米说,今年5月16日,她们带着《关于××工会筹备组的请示》去该厂所在的街道工会申请建立工会,得到的回复是该厂已经在筹组工会。
但是,工人们回来后却发现工厂迟迟没有组建工会的任何行动。于是她们再一次带着请示书找到了街道工会,而这一次得到的回复是要成立工会必须在请示书上盖上工厂的公章。
陈米和其他工友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去工厂要求盖章,但是工厂并未在上面盖章,也不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纳税编码等成立工会的必需资料。
陈米等人向记者展示他们通过查阅找到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我们虽然很想建立工会,但是缺少相关的知识,希望市、区总工会能派人协助支持我们。没有上级工会的指引,我们就像无头苍蝇,不知道具体的程序步骤。”陈米等人说。
四级工会介入,工人愿望迎来曙光
对于工会的组建问题,胜美达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盖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其实在2013年已经着手组建,只是当时的组建程序有些操作不当,所以没有组建成功。在今年5月底,他们已经成立了工会组建筹备小组,目前正按照程序组建。
今年6月10日,大龙街道、番禺区、广州市、广东省四级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联合到该厂进行调研,并进行工会组建指导工作。据番禺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四级工会的协调之下,目前该厂组建工会工作已经加快进行,厂方与工人已经协商一致,由厂方提出申请,在上级工会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工会,全体工人再自愿加入工会。
该厂工人向记者表示,在企业工会成立之后,他们将向工会提出诉求,就社保问题继续向厂方交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方工报》记者 胡钟雄 赵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