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创新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深沉的忧患意识、顽强的意志品质,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使党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党的建设新的实践,使党经历了一次革命性锻造。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深刻洞察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最根本的风险和挑战来自党内,突出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蚀党的肌体。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他深刻指出:“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上,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中,我们就要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就要敢于同破坏党的领导、损害党的肌体的行为作斗争,否则我们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这就叫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我们要有这份使命担当、这份毅然决然。”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党中央着眼于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不仅有力清除了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净化了党内风气和政治生态,还不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的决定性举措。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根本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政治属性是政党最本质的属性。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管党治党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领导下,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案件,全面肃清流毒影响,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党中央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先后对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民政部原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等严肃问责。2014年至今,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全国共有近2.2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771个纪委(纪检监察组)和13.2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党的十九大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查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5万件,处分2.2万人。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形成新时代的奋斗精神。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党言出纪随、久久为功,扭转了多年形成的“四风”惯性。党中央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生活待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等作出明确规范,扎紧制度笼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从治理公款大吃大喝、旅游、送礼等奢靡之风入手,紧盯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了作风整体转变。抓住“关键少数”,把握政策重点,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和家风家教,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党的十九大后,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和通报曝光力度。重点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一些地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一些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不作为、乱作为,一些地方和部门会议文件和检查考核频次过多过滥、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公仆意识,增强群众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22万起,处理党员领导干部36.01万人,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党的纪律建设的认识,提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党中央于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概括为六项纪律,细化各项纪律要求,删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体现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加强纪律教育,将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校课程,印发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职责定位出发,更加注重日常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掌握标准,把握好“树木”与“森林”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现苗头就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存在违纪问题的,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严明换届纪律,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在党的十九大代表、“两委”委员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中,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严明的纪律疏浚干部队伍源头。党的十九大首次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今年8月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党内法规的新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政治纪律,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监督这项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既坚持纪在法前,又促进纪法协同,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2015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403.8万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54.9%、34.4%、6.2%、4.5%,真正起到了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作用。党的十九大后处理187.6万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为92.1%。
(五)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纪律、巡视、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央纪委、监察部全面实现合署办公,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减少到14个;调整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增强监督执纪力量,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自我监督;省市两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比例达90%。今年以来,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再次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在内部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的决策部署,中央纪委着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党中央确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十八届党中央共对277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完成对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中管高校等的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研究制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通过抓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已经完成,第二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正在有序进行。派驻机构是纪委的监督探头,通过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中央纪委于2015年完成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47个纪检组监督139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与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相衔接,党中央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合并设立、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制定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全面加强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领导,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以及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决定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力完善了党内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