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全省中小学教师均要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在2018年12月30日前,全省中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出教师)均要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确保本次公开承诺活动不漏一校、不掉一人。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
据介绍,全省教师签署承诺书后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经查情况属实的,鉴于其不讲师德诚信,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青海各地各校将签署的承诺书电子数据输入省级信息监管平台。今后,教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中,教师所在学校均要提供其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学校及其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同时,在对学校和地区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