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健全科学完备的疫情防控法律规范体系
总的看,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健全完备的。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我国已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效法律制度保障,也为各级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防控措施,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控活动提供了相应法律依据。
但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也暴露出现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亟须加以完善。针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应及时启动立、改、废、释程序,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要认真评估并补充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技术规程等,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建立人工繁育饲养强制许可制度,就饲养物种、交易物种、食药用物种以及利用用途与范围等作出详细规定;认真评估并补充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关于疫情信息发布、疫情疫区级别划分、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疾控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法律监督等制度设计;认真评估并修改完善慈善法律制度,建立高级别监管机制,可在人大和政协分别增设慈善委员会;加快启动社会补偿法、紧急状态法、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进程,为抗疫阻击战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撑。
健全权威高效的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但在成绩的背后,也反映出一些短板、漏洞和弱项。
从执法层面看,应抓紧研究解决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反映出来的执法体制权责脱节、执法机制对接不顺畅、执法资源不对称、执法力量不匹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治思维不到位、执法理念跟不上、治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在后续依法应对、依法防控工作中,要从坚持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应急法治原则,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查漏洞、补短板,着力完善重大疫情依法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依法应急管理体系。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保障民众生存权、治疗权;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保障民众知情权,切实做到依法预防、依法防控,彰显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和诚心,体现依法行政的治理效能和制度优势。
健全公平正义的疫情防控司法保障体系
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此,两高两部及时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为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
各级司法机关要切实履行刑事审判的惩罚保障功能,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确保作出的每一个决定和判决都体现宪法、法律的精神和宗旨。
坚持全民守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民守法是基础。疫情防控时期是不同于寻常的特殊时期,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出台一些特殊措施,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每个公民都应理性看待特殊时期的防控举措,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实现全民守法,首先就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使全体公民知法懂法。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主管领域,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案说法、生动普法,让人民群众真正熟悉法律规定,明晰行为边界,知晓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要着力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作者系河南省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