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各试点法院应积极探索实践,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政策理解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政策理解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对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坚决以更高站位推进工作、更严标准检验成果、更强力度压实责任,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吃透相关文件精神,细化明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统筹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凸显地方特色和优势,努力提供更加丰富的试点样本。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从司法确认程序使用范围较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门槛过高、独任制适用范围不尽合理、电子诉讼相关程序规则不明确、简易程序适用案件范围不利于当事人尽快实现诉讼利益等问题入手,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贯彻落实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试点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真正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健全工作机制,立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际,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通过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党组会和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提炼制度规则,不断提高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推动修改完善民事诉讼法奠定坚实基础。要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队伍,使那些政治敏锐性高、业务能力强、文字基础扎实、敢于担当负责的干警进入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从严管理、从优待警,鼓励他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把工作难点作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试点工作,以实际成效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宣传引导到位。要强化群众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着力推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和提升司法效能相统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强化人民法院的释明和告知义务,推动实现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同步提升,坚决防止以减损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换取审判提速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种传播媒介,通过浅显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将改革后取得的成效讲清楚、说明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注重典型引领,对开展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法院、先进个人、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宣传,着力形成让创新者受褒奖、让实干者得肯定的浓厚氛围,推动试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