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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总:“四轮”驱动 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

2017-09-19 15:00:15 来源:中工网

  灵活多样,驱动规范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在非公企业中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既是新难题,又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必须针对各企业不同情况,灵活多样,驱动规范。一是制度上严格规范,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制定出台发布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实行集体协商、开展要约行动作了硬性要求,同时,每年还及时发出《通知》“特别提示”。二是在方法上灵活多样,采取春季要约、四季要约、年初要约、年终要约等多种方法,并开展集中要约月集中行动,保证了企业工会方与行政方要约应约一体化。三是形式上不拘一格,在集体协商开展要约行动的基础上,积极以书面要约、双方当面要约、网上要约、短信要约、微信要约、会议要约、电话要约、媒体要约等形式,开展集体协商。以灵活多样,驱动规范了工会要约多样、行政应约灵活、劳资随时协商、双方共同认可的集体协商要约应约行动,为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集体协商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全区510家建会建制非公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通过互动要约不同形式,签订集体合同510份,其中:工资协商专项协议510份、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508份、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486份。签订行业集体协商协议16份、区域集体协商协议8份,世界500强进区投资企业签订集体协商协议100%。

  依法督导,促动强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推动非公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网络建设,在50人以上建会非公企业(行业工会、区域工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工会方、行政方、职工代表各三分之一人数组成,工会主席担任调解主任;在镇(经济园、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增设“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窗口;在企业分部、车间设立“调解员”。全区510家非公企业、16家行业工会、8家区域工会建立调解组织(服务窗口)100%,组建了136人的基层一线调解员队伍。二是强化依法实施调解,对发生劳资纠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一经接到当事职工的投诉,一律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反复协商沟通,尽力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一年来,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51起,调解成功率100%.三是强化依法督导功能,由区总工会、区人社保障行政部门、区工商联三方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规范非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制度、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等,通过提前介入,强化督导。全区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协商协议签订、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合法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均达到五个100%.(亭湖区  潘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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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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