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财经

消费

消费者索回预付卡退款应成为常态

2020-12-08 16:17: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闻报道,今年4月,李女士给孩子报的教培机构突然关门停业,李女士的预付款打了水漂。气愤的李女士和另外2名消费者在5月底委托深圳市消委会提起诉讼。5个月后,李女士和另外2名消费者收到了共计3.3万多元的全额退款。

  消费者能够顺利索回预付款,除了自己的较真之外,与消委会的不懈努力不无关系。在商家卷款跑路、消费者预付卡打水漂较为常见的背景下,这一新闻无疑引人注目。更关键的是,理当对预付卡经营行为从严监管、科学监管,方能避免消费者被圈钱和宰割,让消费者索回退款不再罕见。

  虽然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发行预付卡时备案,但很多商家根本未履行任何备案手续,导致大量预付卡成为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三无卡”。消费者充值时,往往对经营者资质和信用不了解,甚至充值金额掌握在经营者的数据库中,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尚有多少余额。这样一来,商家跑路之后,消费者根本无法搜集有效证据,甚至连经营者的执照、幕后老板都不知道,遑论讨回余额。在商家倒闭跑路后,能否讨回预付款余额,成了完全凭运气或者靠商家良心发现的不确定事件。

  监管预付卡经营行为,防止商家圈钱跑路,有必要重塑监管规则。具体而言,应要求商家开展预付卡业务时,主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明确相关事项,明示商家商号、名称、联系方式,建立明晰的账目,关店、歇业时主动联系消费者办理退卡或转卡事宜。如果商家违反前述义务的,有必要严肃处理甚至追究刑责。如根据刑法,侵占他人财物拒不退还的,可构成犯罪。(史洪举)

编辑:白胜利

财图

观察

专题

消费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