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不划算”,59岁的刘力强将在京务工7年缴纳的养老保险申请了一次性清算,共领取个人账户资金1.97万元。
刘力强说,他身边好几个工友也因老家不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等原因办理了退保。
养老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近年来,我国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进行了政策补充和完善。2010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全国实施。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跨地区就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及关系转接的原则,即“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但这些高龄务工者为何退保?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过程中有何阻碍?对此,《工人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退休前突击退保
在北京当环卫工期间,刘力强月薪3700余元。
由于临近退休年龄,上个月,他决定辞工回家。因养老保险缴纳不够10年,不符合在京延长缴纳的条件,刘力强只能把关系转移回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渭南市。
而依据当地政策,按最低档位补缴,刘力强每年需缴纳5000余元。“还要再缴7年才能领上养老金。而且陕西工资低,到时每月只能领取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比北京少了700多元。”
思来想去,他觉得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去不划算,于是申请养老保险一次性清算。“快60岁了,还是把钱揣在兜里踏实。”
比起刘力强,同乡工友徐国忠缴纳时限稍长,已有11年。眼看2019年3月就要退休,2018年11月,徐国忠准备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老家,却因年龄太大遭到拒绝。
随后,记者在致电陕西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过程中发现,各市甚至各区对养老保险关系的接收政策不尽相同。
老徐所在的渭南市灵渭区养老保险经办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参保人员接近退休年龄,在外地缴纳社保超过10年,再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地,当地不予接收。
而依据北京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法,在京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可申请在北京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此一来,老徐只能在京申请延长缴纳。不过这需要申请者本人自行申请。对于准备回乡养老的老徐而言,“太麻烦,成本太高”。
退保的高龄务工者不只是来自陕西。四川籍环卫工杨丽艳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13年。当问及为何不延长缴纳,她有些不满:“单位没有告诉我这个政策,负责社保的人说‘要么转回去,要么就退掉’。”